1. 首页 > 数码 >

不定时工作制度_不定时工作制度合法吗

关于不定时工作制中的工作时间问题

扩展资料:

没有一个硬性的规定,原文是这样的:“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它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不定时工作制度_不定时工作制度合法吗不定时工作制度_不定时工作制度合法吗


2,不计时则予计量,在实践中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不必考虑员工的工作考勤,按照完成量作为考核的依据。不定时工作制,考勤已丧失其意义,而应考虑合理的计量(计件)方式形成工作考核机制。

所以采用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固定上下班时间,同时是不用支付加班费。当然要采用这个工时制是很难的,审批也是比较严格,法律规定是以下几种岗位:(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我们公司是客运企业,去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制结果也没批下来,可想而知要批这个不定时更加不容易,几乎要实打实对准他所规定的几个职业。

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延长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这是劳动法关于基本劳动时间的规定。

但是日延长工作时间和月延长工作时间的上述标准的规定,不适用于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但是,用人单位应当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故,我认为,不定时工作制,每天、每周的工作时间很难划定范围,当然了,即使是不定时工作制,每月或每年的工作时间应当与一般的劳动者工作时间不多。

可以参见《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的意见》。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它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加班的话..星期天按双倍工资算..法定的假日按3倍算..晚上加班按1.5倍计算...

一星期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加班的话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简单的办法就是让员工们自己在手机上进行考勤,这样的线上考勤方式就比较好统计,比如说鱼 ! 泡水印相机就是这样的,他使用起来比较简单很方便管理,主要是效率比较高。,星期天按双倍工资算,法定的假日按3倍算,晚上加班按1.5倍计算。

可以向劳动部门反应。巧善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不定时工作是指全天24小时其中有部分工作是不规律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晚上或中午上班,但给出相应的津贴或补助,具体是地区有点不异,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每天上班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月不得超过22天。超过时间则按加班计算,如果有需要必须加班的用人单位必需按平时加班1.5倍,周末按2倍,法定假日按3倍的工资进行支付。

要看底薪你的是多少。底薪多加班则按比例来计算也就多,比如底薪是1000元那么就是1000/22/8就是你每个小时的钱,加班的话就这个比例来计算。

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上限是多少呢

劳动部

法律分析: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上限: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什么是不定时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有什么特点

不定时工作制,不是没有时间限制。它本意是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

一、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法律依据:《中华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不定时工作制 加班工资

公司申请的时候劳动部门会给你一个审批回单,上面写明什么时候会给你答复,到规定时间你去相应部门取就行了,结果网上是不能查结果的。

具体情况是各地区的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 工资 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的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 劳动合同 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从法律规定来看,不定时工作制 加班 ,普遍被认为是不计算加班时间和 加班费 的,也就是说不能按照日或小时工资150%、200%支付;而对于 法定节假日 加班的,大部分地区也是不支付三倍工资的,以 北京 为例: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条 根据《中华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工作制度的,不适用本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 即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可不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 加班工资 。 但是有少数地区的不定时工作制员工比较幸福,如 上海 、 深圳 :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本条第(三)项(即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的规定支付工资。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5,以上仅供参考,请予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

法律客观:

不定时工作制周六周日加班如何算劳动有明确规定吗

可以一个月加班时间不得多于36小时。向劳动部门反应..

不定时工时制,不执行劳动法加班工资支付的规定,但个别省市规定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给予补助。

第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十三条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劳动法关于不定时工作制加班的规定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它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2,不计时则予计量,在实践中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不必考虑员工的工作考勤,按照完成量作为考核的依据。不定时工作制,考勤已丧失其意义,而应考虑合理的计量(计件)方式形成工作考核机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法律依据:

《中华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制区别

根据《中华劳动法规定劳动法》

这两种工作制的主要区别:

案例:刘某是某公司办公室的内勤人员,与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作职责,并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公司为了减少非生产人员的工资开支,实际上安排刘某承担了原两个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量。因此,为了完成公司交给的工作任务,刘某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经常加点工作,并且也没有休息日,每周平均工作时间长达50多小时。刘某无法承受工作压力,便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公司认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是关于“什么是不定时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有什么特点”这类问题,这需要大家通过本文来进行详细了解,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下面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劳动者加班完成工作任务是理所应当的,要求支付加班工资没有理由。于是,刘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申诉,要求确认公司在安排工作时间问题上存在违法行为,要求公司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仲裁庭开庭审理查明:公司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刘某为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的人员时,由于刘某不属于应当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人员范围,因此没有批准刘某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仲裁委作出裁决:确认公司在安排刘某工作时间问题上存在违法行为,裁决公司向刘某补支付加班工资并加付25%经济补偿金。 蒋律师回答: 不定时工作制度是相对标准工时制度而言的一种工时制度,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它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而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目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有以下三类人员: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和职工,由于无法确定职工延长的工作时间,所以不实行加班加点制度,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每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不适用《劳动法》第44条有关加班工资的规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保证劳动者休息。其工资应当按照本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的情况,在劳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对于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安排其享受带薪年休假。 蒋律师建议: 鉴于每个用人单位的情况不同,用人单位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确定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人员范围,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劳动部依据劳动法制定了〈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此文件规定,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对未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不得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四: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固定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加班费怎么算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不定时工时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而采用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是现行的基本工作时间制度之一。

不定时工时制不执行加班费的规定,但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部分省市规定,法定休假日工作的除外。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特殊工时制(包含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需经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审批,经批准后,应当将批复决定在本单位张贴公示,否则可能存在适用特殊工时制不被认可的风险。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拓展资料

因不定时工作制容易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损害,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了严格限定,企业不得擅自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进行约定,须经有关行政部门审批方可实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决定了劳动者必然受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

法律依据: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法律主观: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

不定时工时工作制是什么意思

不定时工时制也称为不定时工作制。它是指因工作性质、特点或工作职责的限制,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劳动者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

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都是一种定时工作制,是依据工作时间来计算劳动量,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时制有什么特点: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八条以及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该类工时制度有以下的特点:

1.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法律分析: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安排劳动者休息。对于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安排其享受带薪年休假。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可以的,除了一些特殊性行业无法证明加班的工时外,如业务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算加班3,在实际工作当中,一般应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质,采取恰当的用工模式,制定适用的考核制度,才能进行有效管理。。

不定时工作制有加班费吗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法律分析:不定时工作制简单的说就是上下班的时间不固定。 它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而采用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是现行的基本工作时间制度之一。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有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工时制是指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标准工时制基本相同的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则是指在保障职工休息权利的前提下,为了适应工作特性、完成工作任务而采取的弹性很强的工时制度。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中不定时工时什么意思?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人员不执行加班工资的规定。但是实行不定时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仍应按照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平均每天原则上工作8小时。

法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依据:《中华劳动法》

第四十五条 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1234567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