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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答辩状模板 被告人答辩状怎么写

被告人写答辩状格式

答辩状内容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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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题;

2、答辩人基本情况;

3、写明答辩事由。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人针对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的文种之一。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有利于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判决,因此应该对答辩权给予足够重视,积极以答辩状的形式提出答辩。

《中华民事诉讼法》 百二十八条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

民事答辩状的提出

民事答辩状在两种情况下提出:

1、原告向审后,被告就诉状(状)提出答辩;

2、案件经审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就上诉状提出答辩状。在收到原告的状和上诉人的上诉状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将副本送达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状。

被了答辩状怎么写

答辩状是被告针对状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答辩状是法律赋予被告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的正当合法权益、有利于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判决。因此,应该对答辩权给予足够重视,积极提出答辩。

一份好的答辩状,往往因案而异,难有统一的判断标准。

但总结一下,至少都具备以下几点特征:

(一)简明扼要

简明扼要地陈述自己的理由。并且,是具备法律依据的观点表达,或具有事实支撑的简单陈述。

(二)观点明确

1、根据自己的认知,对原告的“事实与理由”部分进行归纳整理。将状中散乱的观点整理出来,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突出争议的焦点,以及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2、诉讼的对抗很大程度上即是证据的对抗。所以,被告要进行证据收集等准备工作,从而在证据的基础上提出答辩意见。在答辩状中对于陈述的事实所对应的证据加以标注。比如以括号形式注明“详见被告证据1”等,则会更有利于论证己方观点。

(三)条理清晰

1、根据对方状中的“事实与理由”一条条反驳。

2、多理性分析,少情绪化表达。

3、可以尝试引用典型案例的观点。

答辩状的参考模板(以民事答辩状为为例)

(一)开头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后面写明其法定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答辩人委托律师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律师的姓名及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二)正文

1、答辩的理由。主要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

全程要实事求是、有证据。

2、答辩请求即,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提保护答辩人合法权益的请求。主要有:①要求驳回,不予受理;②要求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诉请求。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在写请求事项时应逐项写明。

3、证据:

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三)结尾

1.致送的名称。

2.答辩人签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3.答辩时间。

4.附项主要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有关证据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民事诉讼法》

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到的民事,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被告答辩状应该怎么写

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

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答辩人委托律师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律师的姓名及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答辩书特点:

民事答辩状在两种情况下提出:

一是原告向审后,被告就诉状(状)提出答辩状。

二是案件经审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就上诉状提出答辩状。

在收到原告的状和上诉人的上诉状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将副本送达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的答辩状应该怎么写?

被告人答辩状书写方式如下:

格式:

答辩人:

第 1 页

因____________诉我单位_________一案,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

答辩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份。

第 2 页

填写说明:

1、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2、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

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裁判时予以考虑。

答辩状:

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但由于答辩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有利于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

被告答辩状的写法:

1、首部

(1)文书名称为“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答辩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号码、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等;答辩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其全称、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务等。

(3)案由。写明答辩人因原告、上诉人、再审申请人提出的何种案由提出的答辩。

2、正文

首先,对状或者上诉状中所陈述的事实内容进行答辩,指出不符合事实之处,可以全部否定也可以部分否定,并用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其次,对于状或者上诉状中的请求、理由进行答辩。,对自己的观点进行归纳总结。

3、尾部

(1)写明名称。

(2)答辩人签名,如果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应当加盖公章。答辩状若是委托律师代为书写的,则应当写明代为书写律师的姓名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3)写明文书制作书写的日期。

(4)附项下写明答辩状副本的份数。

答辩提交:

1、原则上要求被告必须在庭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答辩。

即原则上按照原、被告诉讼权利、信息对等原则要求被告必须在被告庭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答辩,否则丧失以后答辩的权利,按答辩失权处理,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被告承担。

2、被告确因文化水平等原因不能书写书面答辩的,通过律师服务,包括律师援助制度解决。

3、被告答辩失权,不免除原告对其主张的举证和被告的质证权利。

4、其它需要特殊规定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八条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指定。

百一十三条款“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第二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

答辩状的模版

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下面我整理有关答辩状的模板,供大家参考!

答辩状的模版【1】

离婚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张某,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市××区××社区××号楼×单元××号。

号码:××××××××,电话:××××××××。

答辩人因×××诉答辩人离婚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夫妻感情破裂不属实,事实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良好。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婚姻基础牢固。

被答辩人所述“××××××××”不属实。

事实上是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认识近三年,经过充分了解以后,彼此之间都觉得性格、学历、工作、生活都非常满意合适才登记结婚。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婚后感情和睦。

被答辩人所述“××××××××”不属实。

事实上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恩爱,相互关心,体贴有加,原告生病都是被告竭力照顾护理。

尤其是有了儿子以后,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尽享天伦之乐。

(三)被答辩人提出离婚的真正原因是见异思迁,另有所爱。

(四)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不属实。

事实上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一直住在××市××区××社区××号楼×单元××号,即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一直住在一起,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甚笃,只是由于被答辩人一时糊涂方才离婚。

二、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不属实,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

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不属实。

事实恰恰相反,儿子生下来后,就由答辩人一直照料,被答辩人基本上没有带过孩子,即便孩子发烧住院,被答辩人也是不管不问,综上所述,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

三、恳请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1、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夫妻关系的现状是虽有微小矛盾但属于夫妻正常闹别扭,远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

2、本案被答辩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由此看来,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闹离婚仅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锅碗瓢勺交响曲中的一个小插曲,是几乎每对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槛”,答辩人相信,只要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

是能够化解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的“疙瘩”,帮助被答辩人与答辩人迈过这道“槛”的,从而也维护了一个本来不该解体的家庭。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请没有事实根据,请求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此致

××××××

答辩人:×××

××××年××月××日

答辩状的模版【2】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张某男诉任某女婚约财产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

现被告任某根据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案客观事实,提交答辩如下:

1、原告声称与被告举行订婚仪式并向被告交付订婚彩礼,这根本不是客观事实,更不符合地方婚俗习惯,完全是原告为要回见面礼金而单方捏造事实。

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13年2月7日相识,不久于2013年2月21日举行订婚仪式。

原告索要财物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其诉称情况与客观事实完全不符,有悖于常理。

、作为正常人的思维来讲,双方相识不到半月时间不会发生订婚事实。

原告之所以捏造双方发生订婚事实,是为了将交付给被告的见面礼金视为订婚彩礼,要求被告予以返还。

第二、按照诉讼当地的订婚习俗及其标准,订婚彩礼最普通的已达到3.3万,甚至达到及8.8万元,除此彩礼标准外,举行订婚仪式还有其他方面的支持,比如宴请家属,男方还要携带一定的其他财产。

如果原告仅支出1.2万元作为订婚彩礼,根本不会得到被告父母的支持。

原告所称12000订婚彩礼,事实上是原告要求与被告父母见面而支出的见面礼金。

原、被告相识之后,在原告的催促下,被告父母才安排与原告父母举行一个见面仪式。

被告家人为接待原告父母等人,肯定会支出一定的经济代价。

按照农村的习俗,男方给付女方的见面礼,就是对女方家属支出的一个补偿。

综上,在相识仅十几天的时间,原被告发生订婚的事实,仅是原告单方的口头诉愿;支付1.2万元(被告已返还6000元)与被告举行订婚仪式,是原告为要回见面礼而捏造的事实,不然,原告要回见面礼,就找不到相应地法律支持。

2、本案中1.2万元,其性质应认定为原告支付给被告父母的见面礼金,不属于具有婚约合意的订婚彩礼。

对此,被告应向原告返还,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对结婚前根据习俗男方给付女方财产的行为,既不禁止,也不提倡;对于可以认定为订婚彩礼的财物,符合的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相关规定情形的,应当返还。

鉴于此,男方支付的财物认定为具有婚约合意的“订婚彩礼”,是女方应返还财物的一个前提。

而,本案中原告给付被告的1.2万元,其性质属于见面礼金,而不是具有婚姻合意的订婚彩礼。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原告要回见面礼金,没有法律依据、更不应得到合议庭的支持。

3、被告对原告支付的见面礼金,做出了妥善地处理:除支付接待支出外,另将其中的6000元返还原告。

本案中,被告方在举行见面仪式接待原告等人时具有一定的经济支出,被告接受见面礼,支持接待费用后并适当地返还原告6000元,足见被告对此事妥善地处理。

原告要求被告全部返还礼金,显得有失常理。

综上,被告认为,原告为要回全部见面礼金,捏造事实且无法律依据,恳请合议庭驳回原告诉求。

答辩状的模版【3】

劳动仲裁答辩状

案号:厦集劳仲案(201 )第001号

答辩人:厦门张三公司,住所地:厦门市集美 。

法定代表人: ,。

答辩人就贵委所受理的厦集劳仲案201 第001号王某某诉厦门张三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结合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本案不属于劳动仲裁案件,贵委应当撤销案件或者直接驳回被答辩人的申请事项。

1、被答辩人并非我国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1)被答辩人未在大陆合法就业。

被答辩人系同胞,适用我国《就业规定》[1]第四条之规定“我国对台港澳地区在内地就业实行就业许可制度。

经许可并取得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受法律保护。

”但本案的事实上,被答辩人除了有于2006年9月20日向厦门市劳动和保障局申请办理的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的《就业证》,且该《就业证》已于2007年8月31日失效,此外并无其他的就业证,则意味着在2007年9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止,被答辩人在大陆的就业状态均属于非法就业,被答辩人并不具有就业的资格。

根据《确立通知》[2]条款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

参照适用广东《适用劳动法律指导意见》[3]的十八条及《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纪要》[4]第十五条之规定,均确立:“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未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应认定有关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

外国人、港澳台地区居民已经付出劳动的,由用人单位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则可以确定被答辩人无法与答辩人形成劳动关系,至多就是劳务关系。

被答辩人与答辩人之间的争议只能适用合同法或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规定,而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

我国目前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并没有规定雇主与雇工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也未规定雇用单位需要为雇员办理保险之规定。

2、被答辩人并非劳动争议仲裁主体。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5]第二条之规定,在我国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只是能是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发生的劳动争议,也就是说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受理的案件范围只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

而被答辩人并非我国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更非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委所受理非范围。

根据《劳动人事仲裁规则》的第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6],仲裁委员会应当以被答辩人未办理《就业证》,非劳动法律关系,非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为由不予以受理,撤销案件。

3、从分配的层面看,被答辩人本身对未办理就业证有过错,且积极参与该行为的实施。

作为答辩人所聘请的高层管理人员被答辩人有使用公章的权限,对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为外籍人员办理《就业证》等事宜,有充分的决定权。

同时,其本人也是积极地代表了答辩人实施了该侵权行为,不可能不知道其权利被侵害。

二、被答辩人已在地区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与贵委受理的劳动争议仲裁是冲突矛盾的。

被答辩人的重复诉讼违背了大陆法系的“一事不再理”诉讼原则。

被答辩人已经在地区提起了对模得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基于确认劳动关系的给付薪资等劳动诉讼主张。

这与贵委所受理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诉求基础是一致的,但诉求事由却是相矛盾的,诉请事项是一致的。

被答辩人在就同一时间的同一事项同时向两个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要求给付薪金及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赔偿是不符合常理及法理的。

三、答辩人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1、 被答辩人申请答辩人支付2008年2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额240000元事项不成立。

(1)被答辩人的情形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7]第7条规定的情形。

按被答辩人提交的《劳动合同》(被答辩人提交的证据2)证实了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曾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该情形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的情形,不能适用该规定。

(2)“时间段计算”与法律不合。

根据《劳动合同法》[8]第82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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