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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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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1.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2.相互转化: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各向其相反方面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是什么?

1.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2.相互转化: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各向其相反方面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当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情形: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2)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3)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4)共性只是概括了个性中的共同本质,而不是包括个性中的全部内容。

(5)两者在一定调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意义: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原理,是把主义普遍真理与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建设有特色道路的重要理论依据。

(2)共性即坚持,个性即走特色道路。

(3) 建设有特色理论是运用主义普遍真理分析建设的具体问题和当代形势的特点,总结了我们的历史经验而提出来的。

(4) 我们建立的是制度,这种制度反映了内在固有的质的规定性。我们既要坚持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又必须注意的特点,从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这一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反对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只有这样,才能把建设有特色的道路推向前进。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处不在,无时不有。但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即矛盾有其特殊性。

(1)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2)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3)矛盾的共性和个性、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实践意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特色的哲学基础。掌握这一原理,把主义同我国实际时代发展相结合,与时俱进,不断开拓新境界,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承认矛盾普遍性是一切科学认识的主要前提,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各个具体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个个各有各的特点,矛盾特殊性决定了,是的不同性质,只有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还,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矛盾具有不平衡性,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的矛盾,肖,矛盾,是属于服从的地位,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的,要坚持处理好,这样矛盾和次要矛盾,必须要做好,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较全面地看待世界,又要看到主流发展大趋势,解决主要矛盾,的形式,有一方克服另一方,双方同归于尽,一,双翻,携程。协同运动的新形式融合成为一个新事物,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矛盾的共同性是共性是无条件的性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相对的相对的事物存在都是有,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更新于个性之中,没有脱离个性的,供水,没有脱离共性的个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及时,客观事物,巩固的,辩证法,也是科学认识事物的方法,人的认识,一般规律就是认识个别上升到认识的,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有什么辩证关系

1.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2.相互转化: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各向其相反方面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当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情形: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2)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3)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4)共性只是概括了个性中的共同本质,而不是包括个性中的全部内容。

(5)两者在一定调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意义: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原理,是把主义普遍真理与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建设有特色道路的重要理论依据。

(2)共性即坚持,个性即走特色道路。

(3) 建设有特色理论是运用主义普遍真理分析建设的具体问题和当代形势的特点,总结了我们的历史经验而提出来的。

(4) 我们建立的是制度,这种制度反映了内在固有的质的规定性。我们既要坚持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又必须注意的特点,从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这一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反对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只有这样,才能把建设有特色的道路推向前进。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处不在,无时不有。但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即矛盾有其特殊性。

(1)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2)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3)矛盾的共性和个性、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实践意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特色的哲学基础。掌握这一原理,把主义同我国实际时代发展相结合,与时俱进,不断开拓新境界,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承认矛盾普遍性是一切科学认识的主要前提,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各个具体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个个各有各的特点,矛盾特殊性决定了,是的不同性质,只有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还,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矛盾具有不平衡性,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的矛盾,肖,矛盾,是属于服从的地位,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的,要坚持处理好,这样矛盾和次要矛盾,必须要做好,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较全面地看待世界,又要看到主流发展大趋势,解决主要矛盾,的形式,有一方克服另一方,双方同归于尽,一,双翻,携程。协同运动的新形式融合成为一个新事物,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矛盾的共同性是共性是无条件的性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相对的相对的事物存在都是有,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更新于个性之中,没有脱离个性的,供水,没有脱离共性的个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及时,客观事物,巩固的,辩证法,也是科学认识事物的方法,人的认识,一般规律就是认识个别上升到认识的,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

简言之,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是主义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

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是不可分割,相互联结的。

矛盾普遍性寓于矛盾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矛盾特殊性表现出来。

矛盾特殊性离不开矛盾普遍性,矛盾特殊性包含着,蕴含着矛盾普遍性。

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在一定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

1.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2.相互转化: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各向其相反方面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当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情形: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2)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3)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4)共性只是概括了个性中的共同本质,而不是包括个性中的全部内容。

(5)两者在一定调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意义: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原理,是把主义普遍真理与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建设有特色道路的重要理论依据。

(2)共性即坚持,个性即走特色道路。

(3) 建设有特色理论是运用主义普遍真理分析建设的具体问题和当代形势的特点,总结了我们的历史经验而提出来的。

(4) 我们建立的是制度,这种制度反映了内在固有的质的规定性。我们既要坚持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又必须注意的特点,从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这一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反对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只有这样,才能把建设有特色的道路推向前进。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处不在,无时不有。但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即矛盾有其特殊性。

(1)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2)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3)矛盾的共性和个性、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实践意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特色的哲学基础。掌握这一原理,把主义同我国实际时代发展相结合,与时俱进,不断开拓新境界,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承认矛盾普遍性是一切科学认识的主要前提,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各个具体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个个各有各的特点,矛盾特殊性决定了,是的不同性质,只有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还,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矛盾具有不平衡性,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的矛盾,肖,矛盾,是属于服从的地位,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的,要坚持处理好,这样矛盾和次要矛盾,必须要做好,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较全面地看待世界,又要看到主流发展大趋势,解决主要矛盾,的形式,有一方克服另一方,双方同归于尽,一,双翻,携程。协同运动的新形式融合成为一个新事物,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矛盾的共同性是共性是无条件的性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相对的相对的事物存在都是有,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更新于个性之中,没有脱离个性的,供水,没有脱离共性的个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及时,客观事物,巩固的,辩证法,也是科学认识事物的方法,人的认识,一般规律就是认识个别上升到认识的,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

简言之,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是主义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

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是不可分割,相互联结的。

矛盾普遍性寓于矛盾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矛盾特殊性表现出来。

矛盾特殊性离不开矛盾普遍性,矛盾特殊性包含着,蕴含着矛盾普遍性。

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在一定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的全过程,存在于每一事物发展的全过程。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各其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阶段也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就是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两者相互区别也相互联系。从区别上看普遍性是无条件的、的,特殊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普遍性是单一的、深刻的、抽象的,特殊性是丰富的、具体的;共性决定事物的基本性质、个性揭示事物之间的异性。从联系上看,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中,只能在特殊性中存在,特殊性包含着普遍性,特殊性体现并丰富着共性。而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从发展的过程来看,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矛盾,比如奴隶制时代的主要矛盾是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矛盾,封建主要矛盾是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而半殖民地半封建时,则以和民族的矛盾为主。在特色建设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则经历了由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以及先进的制度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到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生产之间的矛盾,直至今日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

  在建设过程中,不同时期的矛盾各不相同和不断演变,体现了矛盾的特殊性,但蕴含在矛盾特殊性中的,则是经济基础同上层建筑之间的基本矛盾,这一基本矛盾贯穿了发展的始终,因而具有普遍性。基本矛盾通过不同时期的不同矛盾体现出来,表明普遍性与特殊性两者相互联系。同时不同时期不同矛盾的形成来自于不同的发展条件,一旦条件改变就不再存在,表明矛盾特殊性时相对的,有条件的,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作为人类的基本矛盾,则是无条件的,的,两者的性质不同表明相互的区别。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及方

1.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2.相互转化: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各向其相反方面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当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情形: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2)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3)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4)共性只是概括了个性中的共同本质,而不是包括个性中的全部内容。

(5)两者在一定调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意义: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原理,是把主义普遍真理与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建设有特色道路的重要理论依据。

(2)共性即坚持,个性即走特色道路。

(3) 建设有特色理论是运用主义普遍真理分析建设的具体问题和当代形势的特点,总结了我们的历史经验而提出来的。

(4) 我们建立的是制度,这种制度反映了内在固有的质的规定性。我们既要坚持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又必须注意的特点,从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这一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反对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只有这样,才能把建设有特色的道路推向前进。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处不在,无时不有。但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即矛盾有其特殊性。

(1)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2)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3)矛盾的共性和个性、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实践意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特色的哲学基础。掌握这一原理,把主义同我国实际时代发展相结合,与时俱进,不断开拓新境界,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承认矛盾普遍性是一切科学认识的主要前提,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各个具体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个个各有各的特点,矛盾特殊性决定了,是的不同性质,只有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还,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矛盾具有不平衡性,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的矛盾,肖,矛盾,是属于服从的地位,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的,要坚持处理好,这样矛盾和次要矛盾,必须要做好,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较全面地看待世界,又要看到主流发展大趋势,解决主要矛盾,的形式,有一方克服另一方,双方同归于尽,一,双翻,携程。协同运动的新形式融合成为一个新事物,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矛盾的共同性是共性是无条件的性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相对的相对的事物存在都是有,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更新于个性之中,没有脱离个性的,供水,没有脱离共性的个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及时,客观事物,巩固的,辩证法,也是科学认识事物的方法,人的认识,一般规律就是认识个别上升到认识的,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

简言之,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是主义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

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是不可分割,相互联结的。

矛盾普遍性寓于矛盾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矛盾特殊性表现出来。

矛盾特殊性离不开矛盾普遍性,矛盾特殊性包含着,蕴含着矛盾普遍性。

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在一定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的全过程,存在于每一事物发展的全过程。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各其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阶段也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就是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两者相互区别也相互联系。从区别上看普遍性是无条件的、的,特殊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普遍性是单一的、深刻的、抽象的,特殊性是丰富的、具体的;共性决定事物的基本性质、个性揭示事物之间的异性。从联系上看,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中,只能在特殊性中存在,特殊性包含着普遍性,特殊性体现并丰富着共性。而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从发展的过程来看,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矛盾,比如奴隶制时代的主要矛盾是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矛盾,封建主要矛盾是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而半殖民地半封建时,则以和民族的矛盾为主。在特色建设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则经历了由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以及先进的制度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到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生产之间的矛盾,直至今日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

  在建设过程中,不同时期的矛盾各不相同和不断演变,体现了矛盾的特殊性,但蕴含在矛盾特殊性中的,则是经济基础同上层建筑之间的基本矛盾,这一基本矛盾贯穿了发展的始终,因而具有普遍性。基本矛盾通过不同时期的不同矛盾体现出来,表明普遍性与特殊性两者相互联系。同时不同时期不同矛盾的形成来自于不同的发展条件,一旦条件改变就不再存在,表明矛盾特殊性时相对的,有条件的,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作为人类的基本矛盾,则是无条件的,的,两者的性质不同表明相互的区别。

 

原理内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①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

②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特殊性。反之,在一定场合是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普遍性。

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不断实现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简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1.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2.相互转化: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各向其相反方面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当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情形: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2)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3)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4)共性只是概括了个性中的共同本质,而不是包括个性中的全部内容。

(5)两者在一定调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意义: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原理,是把主义普遍真理与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建设有特色道路的重要理论依据。

(2)共性即坚持,个性即走特色道路。

(3) 建设有特色理论是运用主义普遍真理分析建设的具体问题和当代形势的特点,总结了我们的历史经验而提出来的。

(4) 我们建立的是制度,这种制度反映了内在固有的质的规定性。我们既要坚持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又必须注意的特点,从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这一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反对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只有这样,才能把建设有特色的道路推向前进。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处不在,无时不有。但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即矛盾有其特殊性。

(1)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2)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3)矛盾的共性和个性、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实践意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特色的哲学基础。掌握这一原理,把主义同我国实际时代发展相结合,与时俱进,不断开拓新境界,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承认矛盾普遍性是一切科学认识的主要前提,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各个具体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个个各有各的特点,矛盾特殊性决定了,是的不同性质,只有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还,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矛盾具有不平衡性,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的矛盾,肖,矛盾,是属于服从的地位,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的,要坚持处理好,这样矛盾和次要矛盾,必须要做好,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较全面地看待世界,又要看到主流发展大趋势,解决主要矛盾,的形式,有一方克服另一方,双方同归于尽,一,双翻,携程。协同运动的新形式融合成为一个新事物,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矛盾的共同性是共性是无条件的性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相对的相对的事物存在都是有,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更新于个性之中,没有脱离个性的,供水,没有脱离共性的个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及时,客观事物,巩固的,辩证法,也是科学认识事物的方法,人的认识,一般规律就是认识个别上升到认识的,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

简言之,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是主义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

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是不可分割,相互联结的。

矛盾普遍性寓于矛盾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矛盾特殊性表现出来。

矛盾特殊性离不开矛盾普遍性,矛盾特殊性包含着,蕴含着矛盾普遍性。

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在一定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的全过程,存在于每一事物发展的全过程。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各其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阶段也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就是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两者相互区别也相互联系。从区别上看普遍性是无条件的、的,特殊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普遍性是单一的、深刻的、抽象的,特殊性是丰富的、具体的;共性决定事物的基本性质、个性揭示事物之间的异性。从联系上看,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中,只能在特殊性中存在,特殊性包含着普遍性,特殊性体现并丰富着共性。而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从发展的过程来看,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矛盾,比如奴隶制时代的主要矛盾是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矛盾,封建主要矛盾是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而半殖民地半封建时,则以和民族的矛盾为主。在特色建设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则经历了由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以及先进的制度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到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生产之间的矛盾,直至今日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

  在建设过程中,不同时期的矛盾各不相同和不断演变,体现了矛盾的特殊性,但蕴含在矛盾特殊性中的,则是经济基础同上层建筑之间的基本矛盾,这一基本矛盾贯穿了发展的始终,因而具有普遍性。基本矛盾通过不同时期的不同矛盾体现出来,表明普遍性与特殊性两者相互联系。同时不同时期不同矛盾的形成来自于不同的发展条件,一旦条件改变就不再存在,表明矛盾特殊性时相对的,有条件的,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作为人类的基本矛盾,则是无条件的,的,两者的性质不同表明相互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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