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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学法心得

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法

中华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由1992年4月3日第七届第五次会议通过 ,自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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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客观:

条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新《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第二条妇女在的、经济的、文化的、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是的基本国策。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有哪些权益

(1)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法律客观: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0条,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事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4.财产权益妇女联合会的意见。妇女和妇女组织有权向各级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妇女权益保障法》,下列关于妇女合法权益的说法,正确的是( )。

5.人身权利

【】:A项: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保护妇女的婚姻自。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B项: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C项: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第二条,和地方各级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D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了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文化教育权、劳动和保障权、财产权、人身权和婚姻家庭权6项权利,并规定了妇女合法权益保障的法律。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下列关于妇女合法权益的说法,正确的是( )。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和地方各级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和地方各级的妇女代表的比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故A正确,C错误。

【】:A

(5)其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的行为。

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故B错误。

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2)新《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故D错误。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享有六大权益是什么?

1.权利

《 妇女权益保障法 》规定我国妇女享有文化教育权益、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益、劳动和保障权益和 婚姻家庭 权益六大权益。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事务。制定法律、 法规 、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我国妇女享有六大权益:

2.法律主观:文化教育权益

2.文化教育权益

如何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法律对女性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人身财产权、劳动保障权和文化权等三个方面。女性享有平等就业、自由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 保险 和等劳动保障、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 家庭 ,保障妇女的 生命健康权 不受侵犯、对于有关侵害妇女权益的 申诉 、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罚。 《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条规定:妇女在的、经济的、文化的、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逐步完善对妇女的保障制度。禁止、虐待、残害妇女。

1、用人单位在进行时不能性别

问题:即将修订生效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女性劳动者有哪些保护?

(1)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

(2)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

(3)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4)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2、用人单位在与女性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不能有性别条款

(1)用人单位在录(聘)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具备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并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

(1)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的集体合同中应当包含男女平等和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内容,也可以就相关内容制定专章、附件或者单独订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3、用人单位在薪资、晋升、退休等方面应该坚持平等原则

新《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

(2)在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培训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妇女。

(3)用人单位在执行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妇女。

4、用人单位应该对处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性劳动者有特殊保护

(1)新《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①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3.劳动和保障权益、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法律对女性的保护有哪些规定

《中华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民法典》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新《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系和财产关系。 《中华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5.人身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实行什么是的基本国策

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是一部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为我国男女平等以及人人平等奠定基础,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逐步完善对妇女的保障制度。

《中华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在、经济、文化、和家庭等各个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6.婚姻家庭权益的共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

妇女在的、经济的、文化的、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实行男女平等是的基本国策。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禁止、虐待、遗弃、残害妇女。②女职工在怀孕以及依法享受产假期间,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满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限自动延续至产假结束。但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协议,或者女职工依法要求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协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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