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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水环境标准分别是 水质标准五类水

五类水质标准参数

五类水质标准参数有: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余氯。

五类水环境标准分别是 水质标准五类水五类水环境标准分别是 水质标准五类水


五类水环境标准分别是 水质标准五类水


1、色度

饮用水的色度如大于15度时多数人即可察觉,大于30度时人感到厌恶。标准中规定饮用水的色度不应超过15度。

2、浑浊度

为水样光学性质的一种表达语,用以表示水的清澈和浑浊的程度,是衡量水质良好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考核水处理设备净化效率和评价水处理技术状态的重要依据。

3、臭和味

水臭的产生主要是有机物的存在,可能是生物活性增加的表现或工业污染所致。公共供水正常臭味的改变可能是原水水质改变或水处理不充分的信号。

4、肉眼可见物

主要指水中存在的、能以肉眼观察到的颗粒或其他悬浮物质。

5、余氯

余氯是指水经加氯消毒,接触一定时间后,余留在水中的氯量。在水中具有持续的杀菌能力可防止供水管道的自身污染,保证供水水质。

地表水一二三四五类水质标准

地表水一二三四五类水质标准如下:

1、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自然保护区。

2、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3、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回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4、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5、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标准异

为贯彻《中华环境保》、《中华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海洋环境保》,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我国的水质标准以水化学和物理指标为主,体系尚需完善,对水环境质量进行全面评价尚需努力。现行的水质标准是根据不同水域及其使用功能分别制定的,某些水质标准与WHO水质准则和美国水质标准或基准限值,不仅在指标项目方面有所区别,而且在指标限值方面也有异。

地表水五类水指标地表水五类水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1、根据《中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我国水质按功能由高到低依次分为五类:

2、一类水:主要适用于源头水、自然保护区。这类水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便可供生活饮用。

3、二类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这类水水质受轻度污染,经自来水厂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后,可供生活饮用。

4、三类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这类水经过处理后也能供我们饮用。

5、四类水: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触的娱乐用水区。此类水水质恶劣,不能用作饮用水。

6、五类水: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五类水质标准参数

五类水质标准参数

五类水质标准参数,水质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是为了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而制定的,下面了解五类水质标准参数。

五类水质标准参数1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比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严格。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实现水域功能与达功能类别标准为同一含义。

水质基本归类

饮用水类:

饮用水I类:自然保护区,水质未受污染。

饮用水II类:较清洁,过滤后可成为饮用水。

饮用水III类:过滤清洁后可用作普通工业用水

污水类

IV类:普通农业用水,灌溉用。

V类:普通景观用水。

劣V类:无用脏水。

五类水质标准参数2

国标五类水质标准:

水资源保护和水体污染控制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制订水体的环境质量标准,保证水体质量和水域使用目的;另一方面要制订污水排放标准,对必须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必要而适当的处理。

一类水质: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二类水质:水质受轻度污染。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其水质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三类水质: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四类水质:适用于一般工业保护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五类水质: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超过五类水质标准的水体基本上已无使用功能。

水质划分标准:

1、实验室用水质标准:

(1)由于一级水、二级水的纯度很高,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极易溶入水中影响水质的PH值,从而难于测定水质真实的PH值,因此,对一级水、二级水的PH值不要求测定。

(2)同上原因,18MΩ超纯水、一级水、二级水的电阻/导率需用新制备的水“在线”测定,离线检测无效。

(3)由于在一级水的纯度下,难于测定可氧化物质和蒸发的残渣,对其不做规定。可用其他条件和制备方法来保证一级水的质量。

2、电子工业电子级水质标准:

3、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五类水质标准参数3

劣五类水的评判标准是什么?

劣五类水:污染程度已超过五类的水。

Ⅰ类(一类地表水):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自然保护区;

Ⅱ类 (二类地表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 (三类地表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四类地表水):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五类地表水):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综合水质级别评价的判断标准。

综合水质标识指数由整数位、小数点后三位或四位有效数字组成:

WQI = X1.X2X3X4

其中:

WQI —— 综合水质标识指数;

X1 —— 综合水质级别;

X2 —— 综合水质在该级别水质变化区间中所处的位置,根据公式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确定;

X3 —— 参与综合水质评价的单项水质指标中,劣于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的指标个数;

X4 —— 综合水质类别与水体功能区类别的比较结果,视综合水质的污染程度,X4为一位或两位有效数字。

五种水质(1,2,3,4,5类水)根据什么标准划分的?(要详细)

五种水质(1,2,3,4,5类水)是根据标准《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进行划分的。这个标准是由颁布和实施的,用于评估和管理水源的质量,并确保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

根据该标准,五种水质(1,2,3,4,5类水)分别如下:

1、一类水

指可以直接供人们日常生活饮用、饮食烹饪、洗浴和游泳的水源。这类水质要求无色、透明,无臭味、无杂质,并符合特定的微生物、无机物和有机物指标。

2、二类水

指可以供人们间接使用,主要用于冷却、洗涤、绿化、消防等需要。这类水质要求水质基本透明,无色,无明显异味,无沉淀物,符合特定的微生物、无机物和有机物指标。

3、三类水

指可以供人们进行工业生产或其他用途,但要避免直接接触人体。这类水质要求水质有一定的色度和悬浮物含量,无严重异味,符合特定的微生物、无机物和有机物指标。

4、四类水

指不适用于供人们使用的水源。这类水质可能存在严重的污染,无法直接使用,尤其不适合饮用。它可以用于工业循环冷却、建筑施工、农田灌溉等用途,但使用时需要额外处理。

5、五类水

指对水源的使用和目的没有特定要求或对特定水源的质量评价不适用的情况。这类水质没有特定的水质要求,并可能存在较高的污染程度,不适合供人们生活或生产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水质分类不仅关注水源的无害性和卫生,还涉及到水质对特定用途的适应性。这些标准在确保供水安全、保护健康的同时,也为相关部门和水资源管理者提供了指导和监测水质的依据。各地区和可能有自己的水质评估标准和等级划分,因此,在具体的背景下,需参考当地的相关标准。

地表水五类水指标划分水质标准是什么

一类水质:主要适用于源头水,自然保护区;二类水质: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三类水质: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四类水质: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五类水质: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水质标准是、部门或地区规定的各种用水或排放水在物理、化学、生物学性质方面所应达到的要求。它是在水质基准基础上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强制性法令,是判断水质是否适用的尺度,是水质规划的目标和水质管理的技术基础,对于不同用途的水质,有不同的要求,从而根据自然环境、技术条件、经济水平、损益分析,制定出不同的水质标准。

地表水五类水指标

一类水质: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二类水质:水质受轻度污染。经常规净化处理,其水质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三类水质: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四类水质:适用于一般工业保护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五类水质: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超过五类水质标准的水体基本上已无使用功能。

地表五类水标准的指标

法律分析:一类水质: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二类水质:水质受轻度污染。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其水质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三类水质: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四类水质:适用于一般工业保护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五类水质: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法律依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执行。 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监测项目为:pH、COD、BOD、SS、氨氮、盐、亚盐、挥发性酚类、、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在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范围: 1、本标准按照地表水环境功能分类和保护目标,规定了水环境质量应控制的项目及限值,以及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2、本标准适用于中华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具有特定功能的水域,执行相应的专业用水水质标准。

二、水质监测

1、本标准规定的项目标准值,要求水样采集后自然沉降30分钟,取上层非沉降部分按规定方法进行分析。

2、地表水水质监测的采样布点、监测频率应符合地表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3、本标准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应优先选用规定的方法,也可采用ISO方法体系等其他等效分析方法,但须进行适用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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