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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条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条为依法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法律分析】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条【法律分析】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条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照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综合运用建议、约谈、等方式实施行政指导,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

第四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消费者权益保》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规定

【法律分析】: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规定:1、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其他赔偿方式;4、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消费者权益保》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处罚办法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侵犯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

根据法律规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处罚有: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方式。

侵犯消费者权益有哪些行为?

1. 不开,虚假宣传,以次充好。

2. 标价与实际付费不符。

3. 将假冒伪劣商品充当正规、、进行销售。

4. 导购误导消费。

5. 后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后拒绝退换货。

6. 商品后实际收货时发现少了、非购买商品。

7. 预付费充值卡及非预付费会员卡在充值、消费后关门跑路。

8. 合同欺诈或条款陷阱,签订合同后随意加价。

9. 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性能故障后,商家拒绝或拖延退、换货及修理,拒绝履行消费者权益保和三包有关规定的责任。

生产者方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措施:

1、调整结构,开发新产品,充分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消费方式是经常发生变化的,企业要时刻面向市场。消费群体的需求,构成了市场的需求;适应市场需求,就是要不断向市场推出消费者满意的产品。不是产品没有市场,而是市场上缺乏适销对路的产品。没有疲软的消费,只有疲软的商品。不是没有市场,而是有效供给不足,需要我们进一步地去开发。市场上出现的供过于求,是相对于产品的现行价格、品种而言的。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调整结构,开发新产品,满足消费者在消费方式方面的变化满足消费水平提高后的需求甚至是潜在的消费需求,这样就可以消费拉动内需。从消费人群、消费空间来说,我们不能只看到城镇居民的需求,要把注意力更多地转向占我国人口72%的农民消费者,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开拓农村市场。开拓农村市场,不能只是把适合城市消费者的产品送到农村去,要注意适应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和需求结构的变化,使产品设计和功能定位符合农民的需要和购买力水平,并切实加强农村营销和售后服务工作。

2、保护消费者权益,主要的是提高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影响消费者的正常使用,是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主要问题。广大企业对来自消费者和用户的投诉、监督部门的执法监督以及来自市场反馈的信息要非常重视,认真分析这些信息反映出来的具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消费者权益保》

第五十条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一条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五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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