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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实施条例2018_预算法实施条例2018年版本

中华预算法的修改解答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占本地区总人口1/2或以上的,其干部构成应当与本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当;少于1/2或者更少的,一般应高于本民族人口比例。

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日前完成实施20年来的首次大修,并将于2015年1月1日3、民族自治地方的 的组员以及 所属工作机构中,要尽量配备少数民族的干部,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干部要优先配备。起施行。新预算法回应期待重点修改了哪些内容?传递出怎样的改革动向?楼继伟本周接受记者采访为公众详解新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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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实施条例2018_预算法实施条例2018年版本


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规定,设立机动资金,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

试述公共预算决策的经济分析是从哪几个方面进行的?

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1、地区生产总值

民族自治地方的的组成和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规定。

3、固定资产投资

5、地方财政一2、工业增加值般预算支出

6、对外贸易(海关进出口总额)

7、消费品零售总额

8、消费物价指数(CPI)

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0、农牧民人均收入

13、货存量或流通量

财政预备费是什么

2、民族自治地方的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内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也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而且对人口较少的民族的代表名额和比例分配将依法给予适当的照顾。

问题一:财政预备费的动用标准。 预备费的管理办法由各级 制定,所有各地动用标准不会相同。

《预算法》第五十一条各级 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 门提出,报本级 决定。第三十二条各级 预算应当按照本级 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预算法实施条例》骸五十九条 门对要求追加预算支出、减少预算收入的事项应当严格审核;对需要动用预备费的,必须经本级 批准。第二十一条各级 预算中,预备费设置的比例由本级 在预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问题二:财政预备费是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多少安排 1%-3%.

《中华预算法》第四十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问题三:财政预备费当年未用怎么办 财政预备费当年未用时,资金可纳入次年预算编制。

问题四:各级 预备费的运用,必须经过本级人大的审查批准吗 《预算法》规定:各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 门提出,报本级 决定。

由此可见,预备费做为预算的一部分,已经由人大批准,在动用的时候可不再经人大审批,但是在编制决算时,应该报告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问题五:决定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是属于还是门的职权啊??? 属于tian?cw

问题六:判断题 9. 各级 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 门提出,报本级 决定。 正确,详情请查看《中华预算法》第六章:预算执行,第五十一条各级 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 门提出,报本级 决定。

问题七:简述基本预备费的作用 基本预备费和暂列金额的区别,如施工中有一笔费用,如何判断是从基本预备费里出还是暂列金额里出?

两个的作用都是施工中出现的不可预见的费用,我觉得基本预备费的情况在12、外汇储备施工中都是采用签证或索赔解决的,但是签证或索赔的钱又是从暂列金额出

是否出现基本预备费的情况的签证或索赔从基本预备费中出,其他的签证或索赔从暂列金额出?

问题八:什么是财政自 ?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统一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地位,原则上是依据各自治地方的地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决定的。自治区与省同级,自治州与地级市同级,自治县与县同级。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及其地位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

民族自治地方的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 、和。

民族自治地方的实行制。

民族自治地方的 对本级和上一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本级闭会期间,对本级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各民族自治地方的 都是统一下的行政机关,都服从。

民族自治地方实行自治区、自治州州长、自治县负责制,分别主持本级 的工作。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特色

1、自治区、自治州州长、自治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自治地方的常务委员会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1、民族立法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有权依照当地的、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条例规定有关本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问题;单行条例规定有关本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某一方面的具体

事项。4、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可以对法律和政策作出变通性规定。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省或者自治区的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请常务委员会备案。

2、变通执行权

上级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标,如果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可以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3、财政经济自

民族自治地方的具有较大程度的财政经济自 ,并可以享受的照顾和优待。

凡是依照规定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主安排使用。

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项目,由按照优待民族自治地方的原则规定。

4、文化、语言文字自

民族自治地方的享有一定程度的文化自 。

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公务的,可以以......>>

问题九:财政决算是什么? 是根据年度预算的最终执行结果编制的。决算同预算相适应,有决算、单位决算,通过决算可以检查和总结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包括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分。

财政总决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由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分构成。

财政总决算的编制

财政总决算由基层乡(镇)财政机关开始编制,逐级汇总。县(市)财政决算分为乡(镇)级和县(市)两部分,两部分数字汇总后,即编制成县(市)财政总决算。如此层层逐级汇总,形成总决算。各级财政总决算各表的数字主要有:

①预算数,包括当年预算数和调整预算数,其中调整预算数在当年预算数的基础上调整上级财政专项下达的收支追加追减指标:上年结转使用数、动用地方财政结余、动支预备费和科目调剂等自行安排的全年预算数。

②决算数,各级财政总决算编制的本级决算收入数。

财政总决算各表编成后,还要根据财政决算收支数字,结合税收年报、各种财务决算、国民经济和发展完成情况以及平时掌握的有关材料,编写财政决算说明书

,形成财政决算。财政决算说明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收入方面,结合年度预算安排和国民经济完成情况,分析重点企业、行业成本费用水平、资金运用和经济效益等情况;分析工资、物价调整重大经济措施出台后对预算收入的影响等。

(2)支出方面,结合各项事业、基本建设完成情况,各项定员定额执行情况,分析各项主要支出的结余或超支的主要原因,分析一年来预算资金投入的主要方向和事业成果及其存在问题。

(3)结余方面,分析全年总预算收支结余情况,各项专款结余和需要结转下年使用的资金占滚存结余的比重,分析下级财政结余和本级财政结余的增减变化情况以及决算收支平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财政总决算编成后,经同级 审定盖章后报上级财政机关,逐级上报到;再连同级总决算一并汇编成决算草案,报审定。

部门决算与财政总决算的关系

财政总决算是各级门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根据现行财经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及的统一要求,依据日常总预算会计核算资料编制的反映各级 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等信息的年度报告。一方面部门决算与财政总决算相互联系:

(1)部门决算是财政总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了财政总决算中有关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的重要内容,全面反映了作为财政支出对象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是对财政总决算报表中有关预算支出执行结果的明细反映。

(2)部门决算是财政总决算的重要编制基础和依据,是形成财政总决算报表相关数据的重要来源。通过对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的填报、收集、审核和汇总,为各级门编制财政总决算报表提供基础数据。

(3)部门决算报表与财政总决算报表所涉及的相关指标口径是一致的,其相关数据也保持一致。另一方面部门决算与财政总决算又存在区别:1)从编制主体看,财政总决算的编制主体是各级门,也就是财政资金的安排和拨出部门;而部门决算的编制主体则是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有财政拨款的其他单位,也就是财政资金的使用单位。2)从反映内容看,财政总决算反映各级 财政收支状况和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而部门决算报表则是对各级 财政资金的最终使用情况和支出效益情况的反映。3)从核算的会计制度依据看,财政总决算是以总预算会计制度为编制依据,而部门决算主要是以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为编制依据。...>>

问题十:关于工程建设基本预备费,取费标准是在多少范围,而不是市政工程的基本预备费,依据是什么,谢谢 建标〔2007〕164 号

《中华预算法实施条例》自(  )开始实施。

民族自治地方的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A

11(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地位、外商直接投资(FDI)

本题考核《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实施时间。《预算法实施条例》是由根据《中华预算法》(简称预算法)制定。1995年11月2日经中华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由中华于1995年11月22 日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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