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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申报_排污许可申报指南

企业排污申报表怎么填

废水、废气达不到标准的单位应提交达标治理

步:申报地址:

排污许可申报_排污许可申报指南排污许可申报_排污许可申报指南


浏览器要求:ie9及以上,360浏览器(需选择兼容模式),火狐浏览器、谷歌浏览器等

第二步:进入系统后,点击“网上申报”,进行企业注册。(请注意区分大小写)

第三步: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注意:1、带号为必填项目,其中总公司单位名称一栏中,如果没有总公司和分公司之分的企业,一律按照申报单位名称来填写,如果有总公司,并且申报单位名称与总公司经营地址不在一起,请一律按照总公司或总厂的信用代码对应的单位名称填写。

2、流域选择:一律选择长江

3、行业类别选择,请点击“选择行业”,注意事项:(1)如果企业有环评请按照环评中行业类别及代码进行选择;(2)如没有请企业按照自身产品名称及类型,在分类中进行选择。(3)也可以对照下发的表格中行业类别进行选择,但需要企业根据生产实际仔细核对是否有误。(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划重点:请注意大小写。点击立即注册后需耐心等待,待跳转“注册成功”页面后才能进入后续的登陆环节。

第四步:完成企业注册后,登录系统,点击排污登记,进行备案登记。

(一)排污单位信息:

2、本项中一栏“是否应当申领排污许可证,但长期停产:”,如果企业临时停产(2021年12月底之前)请选择“否”;如果企业在2021年12月底之前不会生产,请选择“是”,本次排污许可登记暂时停止。建议全部申报排污许可登记。

1.生产工艺名称:指与产品、产能相对应的生产工艺,如果企业有环评填写内容应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致。如果企业没有环评填写实际生产的产品名称,如“其他 某产品”,非生产类单位可不填。

2.主要产品:填报主要某种或某类产品及其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填写设计产能,无设计产能的可填上一年实际产量。非生产类单位可不填。

(三)燃料使用信息:

(四)涉VOCs辅料使用信息表

1、说明:使用涉VOCs辅料1吨/年以上填写。

2、哪些原辅料产生VOCs:包括涂料、油漆、胶粘剂、油墨、和其他含挥发性有机物的辅料,分为水性辅料和油性辅料,使用量应包含稀释剂、固化剂等添加剂的量。

3、说明:有环评的企业,请按照环评中的涉及VOCs原辅料的种类和使用量来填写。没有环评的根据实际使用种类来填写种类,使用量每年小于1吨可以本项不填写。

1、废气排放形式:首先企业自己要明确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概念,有组织排放指的是有废气收集管道和废气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指的是无收集管道直接排放,企业根据环评填报,没有环评的根据实际是否安装收集管道来确定。

3、治理工艺:催化燃烧法、低温等离子体、光解、光催化和其他。请大家看下自己的废气处理设施是什么工艺,再根据实际进行填写。如果有水喷淋、活性炭吸,请选择其他,按照实际填报。

4、备注:有组织废气排放涉及的常见工序段为:淬火、喷漆、熔炼、压铸、熔融拉丝、浸漆、红冲、烘干定型、酸洗、发泡、复合、冷镦、喷塑、印刷、炼胶(密炼、开练)、硫化压制。

5、废气排放口:如果有一个排气筒就命名为废气排放口,如果有多个排气的分开填报,比如酸雾处理塔、压铸废气排气筒等。

6、执行标准名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定型)、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喷漆、滚涂、喷塑、浸漆)、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密炼、开炼、橡胶压制)、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注塑、吹塑、挤塑、造粒)、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隧道窑、中频炉),其他选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六)废水排放信息

如果有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范围、实施步骤和管理类别名录,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拟订并报批准后公布实施。制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范围、实施步骤和管理类别名录,应当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请结合环评文件填报。无环评,请根据实际排污情况填报。若无废水排放的,无需填报此表!

1、废水处理设施:填写其他

2、废水处理工艺:填写物理化学法

3、废水排放口:名称填写废水排放口、排放去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或其他(回用)。

4、常见的废水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大多数企业)、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磷化企业、喷漆废水排放的)

(七)工业固体废物排放信息

1、常见的危险废物名称: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皂化液、废机油、废原料桶、废油漆渣、废磨泥等。

第六步:提交信息,形成排污许可登记表。

备注:请企业一定要保存企业账号和密码,方便在以后进行变更和延续。

下列资料中,可作为排污许可证申报依据的是(  )。

法律分析: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指由排污者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其污染物的排放和防治情况,并接受监督管理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构成的规则系统。它是排污申报登记的法律化。实行这一制度,有利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有关污染物排放和污染防治情况的准确信息,为进行其它方面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该制度的基本要求是: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其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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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的相关要求,排污许可证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污染物总量控制由行政区域向企事业单位转变。新建项目申领排污许可证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会纳入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所在排污单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有: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或备案文件;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备案文件要求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1、在企业注册时候已经自动生成,只需要填写企业经纬度,请按照经纬度选择说明选择填报。按期完成并投入运行的证明材料;③通过有偿使用或交易取得排污权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排污许可证网上申报

第五步:逐项填写“排污单位信息”、“主要产品信息”、“燃料使用信息”、“涉VOCs辅料使用信息表”、“废气排放信息”、“废水排放信息”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信息”。

一、网上申请

3、填报申请内容及企业信息。登录进入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排污单位可选择相应的业务进行办理。申请排污许可证需点击“许可证申请”,进入后按照排污单位实际情况填报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后如需对许可证进行变更、延续或补办,可点击相应选项。

1、登录申报系统。排污单位登录网络地址://

2、注册系统账号。排污单位首次使用系统,需自行注册账户,并用此账户登录、办理排污许可所有申报审批事项。注册需要企业填写申报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统一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排污单位登录信息平台公开端系统,点击导航栏“网上申报”按钮,进入排污许可申请子系统进行注册。

4、申请前信息公开。在网上提交申请前,排污单位应将主要申请内容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或其他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不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

5、网上提交申请。公开结束后,在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上提交申请。其中,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实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二、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网上提交申请后,实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还需向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2楼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申请材料应包括:

1.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上申请成功后自动生成,首页需加盖企业公章);

2. 有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需加盖企业公章);

3.排污口规范化说明(需加盖企业公章);

4. 申请年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需加盖企业公章);

5. 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

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2015年1月1日之后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须提供);

7.有偿获取排污权的证明材料(有偿获取排污权的单位提供);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受理并审查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对属于本审批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排污单位按照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受理申请资料后可以对排污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依法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即时告知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对不属于本审批部门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排污单位向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告知排污单位当场更正;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且一次性告知排污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四、颁发排污许可证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排污单位,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颁发排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什么是排污申报登记和许可制度

法律分析:1.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确定管理级别,分3大类:重点管理、如果有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请结合环评文件填报。无环评,请根据实际排污情况填报,若无废气排放的,无需填报此表!简化管理、登记管理,其中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需要行政审批,登记管理不需要行政审批,填报后自动获得系统回执即可。

制行业排污许可申请表如何填报

(一)排污单位登录本平台,点击导航栏“网上申报”按钮,进入排污许可申请子系统。(二)排污单位首次使用系统,需自行注册账户,并用此账户登录、办理排污许可所有申报审批事项。(三(五)废气排放信息)首次申报进入“业务办理-许可证申请”模块,点击“我要申报”按钮,开始网上申报;可以查看已有业务的申报状态。(四)请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上传相关材料附件;页面提示供参考。(五)重点管理企业申报过程中可在“业务办理-信息公开”模块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六)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本次申报。(七)提交成功后,可以查看审批状态和结果。(八)原则上一次申报,一源一数,一数多用,减少重复申报。

网上申报通过审核后,到当地环保部门窗口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按规定程序完2、废气治理设施:脱硫设施、脱销设施、除尘设施、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和其他设施;注意:我镇范围内脱硫和脱销基本没有,一般选择除尘、挥发性有机物和其他;喷漆、浸漆工艺选择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淬火、熔炼、压铸、熔融拉丝、红冲、烘干定型、酸洗、发泡、复合、冷镦、喷塑、印刷、炼胶(密炼、开练)、硫化压制均选择其他设施。成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核发机关根据审核结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环境保护税法》 第十五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应当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定期交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法律营业执照主观:

申报登记范围根据环境保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排污申报登记的范围和对象为辖区内所有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电磁辐射、放射性等污染的工业企业、商业机构、服务机构、团体、政群体、公用事业单位、部队等一切生产、经营、管理(或科研)活动的所有排污者。申报登记办理程序1.正常申报排污者必须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环境监察机构申报下一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等情况,并提供与污染排放有关的资料。排污者申报下一年度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应当以本年度污染物排放实际情况和下一年度生产所需排放污染物情况为依据。2.新、扩、改申报新建、扩建项目,应在项目试生产前3个月内向环境监察机构办理试生产期间的申报手续。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办理正常生产申报登记手续。3.变更申报当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强度、排放去向、排放方式、污染处理设施、排污口装置要作重大变化时,应在改变后3日内履行变更手续。4.建筑施工申报建制镇以上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5日内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未按以上规定时限要求按时申报的,视为拒报,并依法处置。申报登记填报要求1.申报表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后报县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在收到排污申报登记表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审核决定,并将其中1份返回排污者。2.填报数据一律用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3.必须用钢笔、签字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涂改后必须盖章有效。4.排污单位申报的相关数据经环境监察机构核定后,作为征收排污费、发放排污许可证、环境统计等项环境管理制度的执法与管理依据。申报登记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依法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其排污情况并提供防治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予以审查并实施监督的环境管理制度。它是及时准确地掌握有关排污和污染信息的有效途径,也是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其他相应管理的基础。我国的主要环境保律、法规都规定了这一制度。该制度的基本要求是,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其拥有的污染物排故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不执行这制度、拒报或者谎报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数额,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应为300元以上。排污许可证制度是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指凡是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取得环境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后方可排污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在国外被视为污染防治法的支柱。该制度的实施通常分为申请、审查、发证、监督检查等几个阶段。对不按许可证的要求排污的,管理部门可以吊销已发的许可证,并可以对违反规定者科处其他行政处罚。

排污许可申报登记和排污变更申报登记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条件:有效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应(二)主要产品信息: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1.1依据1.1.1《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法》第十四条:排污单位需要延续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1.1.2予以批准的条件1)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最近一年符合环境监测频次要求的环境监测报告,或者污染源自动设施日常监管部门出具的数据及设备运行证明;2)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排污申报登记材料;3)按照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设施的,应当提供相关验收材料;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1.1.3不予以批准的情形1)未按期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2)因环境功能区划调整,被禁止或者限制在该区域排放污染物的;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1.2申请材料1.2.1申请材料形式标准相关纸质材料用A4纸复印,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1.2.2申请材料目录见表

排污许可证网上申报系统如何填写

说明:使用固体(煤炭、生物质)和液体(柴油)燃料10吨/年以上、气体(天然气)燃料1万立方米/年以上填写。 每年使用不到10吨和1万立方的请不要填写。

2.进入系统,重点如果有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请结合环评文件填报。无环评,请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管理和简化管理首次填报点击“许可证申请”,登记管理填报点击“排污登记”。

法律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第二条 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一)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

(二)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如何办理《企业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排污许可证是合法排污的前提,所有排污企业都需要做好排污许可证手续,不然就可能面临的处罚了!

接下来就是其他基本信息填报,请企业务必牢记企业账号、密码和邮箱,还有营业执照拍照上传。

工具/原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

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变更与年审表

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

项目竣工验收批复

申请年度及上年度两年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排放口登记证

环保中队出具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表(申请换证)

方法/步骤

做好环评,在企业开工之前应该做好环评,环评分为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企业要按自己的情况申请

做好环保工程,一般企业的环保工程分为噪音处理,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当然部分企业还有危废的处理。

3环保验收,做好环保工程就可以请环保局的过来验收了

4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通过验收后,就可以提交上文资料并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印染厂的排污执照如何申请

法律客观: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2—4份。需填写申请表4份;市属企业填写2份;市属以下企业填写3份(填表的具体要求及格式见范本)。

c企业有关情况说明。包括生产情况(产品、产量、水耗、能耗、排污情况等),生产工艺及示意图,各产品的生产周期、排污节点及排放规律,清洁生产水平,企业上年环保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年工作。

d有效的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1份。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需提供当年的监测报告,其他企业可提供上年的监测报告。排污许可证监测须由企业向污控处或县、区环保局申请,由污控处或县、区环保局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经现场踏勘后制定监测方案,经市局污控处审核同意后,监测部门按照监测方案进行监测。

e有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1份。排污单位须如实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排污单位提交的申报数据经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审核认可后,方合法有效。

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排污单位。依法需要听证、检验、检测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规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4办理流程

5法律依据

第二条 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实行许可证管理。下列在中华行政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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