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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四级残疾(肢体四级残疾每月补贴)

4级残疾的标准是多少

参考资料来源:

4级残疾的伤残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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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头面部损伤致: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畸形伴低视力1级;

3、颈部损伤致: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4、胸部损伤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5、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7、皮肤损伤致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残疾的分类:

1、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而难能做到 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和低视力两类。

2、听力语言残疾: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而听不到或听不真周围环境的声音;语言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能说话或语言障碍,从而都难能同一般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活动。

3、智力残疾 :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活动能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出适应行为的障碍。

4、肢体残疾: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四肢的病损和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畸形、导致人体运动系统不同程度的功能丧失或功能障碍。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单侧面瘫难以恢复,容貌损毁,进食和语言功能障碍;

(3)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

(4)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畸形伴低视力1级;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或另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畸形),该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3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3级以上;

(5)上、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或折断12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

(6)双耳极度听觉障碍;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上;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

(10)面部瘀痕形成50qo以上,容貌损毁和器官6、多重残疾:凡是两种以上残疾的为多重残疾功能障碍。

3、 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 颈部损伤致:

(1)摄痕形成,挛缩,颈部活动度丧失75q0以上;

(2)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5、 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廊畸形,影响呼吸功能;

(2)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7、肢体损伤致:

(1) 双手掌缺失90%以上或双手掌完全丧失功能;

(2)双手十指完全缺失;

(3)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8、 皮肤损伤致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8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8 个月= 458 元;

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

十年计 120 个月×2551 元×75%(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 元×12 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 个月×2551 元×30%(护理人员工资)=352038 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 352038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58 元=397956 元。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20 个月= 51020 元;

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 80%支付至领取养老金;

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

十年计 120 个月×2551 元×80%(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 元×13 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 个月×2551 元×40%(护理人员工资)=400507 元。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2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22 个月= 56122 元;

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 85%支付至领取养老金;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

十年计 120 个月×2551 元×85%(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 元×1(二)视力残疾的分级4 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 个月×2551 元×5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48976 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 448976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6122 元=505098 元。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4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24 个月= 61224 元;

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 90%支付至领取养老金;

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

十年计 120 个月×2551 元×90%(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 元×1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 个月×2551 元×6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97445 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 497445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1224 元=558669 元。

根据《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规定,4级残疾的标准是: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单侧面瘫难以恢复,容貌损毁,进食和语言功能障碍; c.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 d.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 e.勃起功能完全丧失。

2、头面部损伤致:a.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畸形伴低视力1级;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或另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畸形),该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3级以上; c. 双眼低视力3级以上等等。

3、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颈部损伤致:a.摄痕形成,挛缩,颈部活动度丧失75q0以上; b.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5 、胸部损伤致:a.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廊畸形,影响呼吸功能; b.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8 、皮肤损伤致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单侧面瘫难以恢复,容貌损毁,进食和语言功能障碍;

c.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

d.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

e.勃起功能完全丧失。

2头面部损伤致: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或另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畸形),该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3级以上;

c. 双眼低视力3级以上;

d.双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

e.上、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或折断12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

f.双耳极度听觉障碍;

h. 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

i.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畸形);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畸形;

j.面部瘀痕形成50qo以上,容貌损毁和器官功能障碍。

3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颈部损伤致:

a.摄痕形成,挛缩,颈部活动度丧失75q0以上;

b.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a.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廊畸形,影响呼吸功能;

b.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7肢体损伤致:

a. 双手掌缺失90 %以上或双手掌完全丧失功能;

c.双手十指完全缺失;

8皮肤损伤致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额;

四级伤残的标准为:

1、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单侧面瘫难以恢复,容貌损毁,进食和语言功能障碍;

3、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

4、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

5、劳动功能完全丧失。

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六、精7 、肢体损伤致:a. 双手掌缺失90%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 75%支付至领取养老金;以上或双手掌完全丧失功能; c.双手十指完全缺失; d.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神残疾标准

法律分析:肢体残疾分级标准是评定人体运动系统残疾数量、部位高低和功能障碍程度的准则。1987 年 4 月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标准之一。分为:(1)一级肢体残疾:1. 四肢瘫;下肢截瘫,双髋关节无自主活动能力;偏瘫,单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2.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单全臂(或全腿)和双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双全臂(或双全腿)截肢或缺肢。3.双上肢功能极重障碍;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2)二级肢体残疾:1.偏瘫或双下肢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2.双上肢(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肢或缺肢;单全腿(或全臂)和单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3.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3)肢体残疾:1.双小腿截肢或缺肢;单肢在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缺肢。2.一肢功能重度障碍;两肢功能中度障碍。3.双拇指伴有示指(或中指)缺损。(4)四级肢体残疾:1.单小腿截肢或缺损。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3.脊椎(包括颈椎)强直;驼背畸形大于 70度;脊椎侧凸大于 45度。4.双下肢不等长,距大于 5厘米。5.单侧拇指伴有示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法律依据:《中华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核发残疾人证程序。(一)申请: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办理申请。(二)受理:县级残联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三)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四)审核、批准:县级残联对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五)发放、存档: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

肢体残疾分级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肢体残疾分级标准为:

肢体残疾一级:(4)双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不能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a)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b)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c)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d)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e)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f)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g)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h)四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i)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a)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行走);b)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c)双大腿缺失;d)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e)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f)三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一、视力残疾标准(一级中的情况除外);g)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能部分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a)双小腿缺失;b)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c)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d)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e)二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二级中的情况除外);f)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四级:基本上能独d.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a)单小腿缺失;b)双下肢不等长,距大于等于50 mm;c)脊柱强(僵)直;d)脊柱畸形,后凸大于70 度或侧凸大于45 度;e)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f)单手拇指全缺失;g)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h)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i)侏儒症(身高小于等于1300 mm的成年人);j)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k)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详情请参考《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

法律依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第5.5条肢体残疾分级全文。

四级肢体残疾证有什么优惠政策

1、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肢体残疾包括,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偏瘫、脊髓疾病及损伤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

坐公交车免费,旅游景点免费,大病报销10%,还会有残疾补助金,如果你因为残疾失去劳动能力还可以申请低保,每个月残疾补助金【四级伤残鉴定标准】和低保可以同时领取,还有如果你要做生意的话也会减免部分税钱。

我是4级残,他们说每个月有100元补贴,但我从来没有领到过年

每5胸部损伤致:个月有发的残疾人补贴

一般二级以上重残有优惠政策

三四级残疾是什么程度

残疾一共分十级。视力:盲为视力残疾一级和二级,低视力为视力残疾和四级;听力:3岁以内儿童,残疾程度一、二、的定为残疾人;言语:言语一至四级;肢体残疾:肢体分一至四级;智力:智力分一至四级;精神残疾:精神一至四级;多重:多重残疾分级是按所属残疾中残疾程度最重类别的分级确定其残疾等级。

(一)视力残疾的定义。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参与。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4、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类别、级别、矫正视力

盲: 一级,无光感-

二级,≥0.02-

低视力:,≥0.05-

四级,≥0.1-

[注]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2.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3.视野半径

二、听力残疾标准

(一)听力残疾的定义。听力残疾,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日常生活和参与。

(二)听力残疾的分级

1.听力残疾一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dBHL,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生活方面存在极障碍。

2.听力残疾二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生活方面存在障碍。

3.听力残疾: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4.听力残疾四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三、言语残疾标准

(一)言语残疾的定义。言语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者),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3岁以下不定残)。

言语残疾包括:1.失语:是指由于大脑言语区域以及相关部位损伤所导致的获得性言语功能丧失或受损。2.运动性构音障碍:是指由于神经肌肉病变导致构音器官的运动障碍,主要表现不会说话、说话费力、发声和发音不清等。3.器官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是指构音器官形态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其代表为腭裂以及舌或颌面部术后。主要表现为不能说话、鼻音过重、发音不清等。4.发声障碍(嗓音障碍):是指由于呼吸及喉存在器质性病变导致的失声、发声困难、声音嘶哑等。5.儿童言语发育迟滞:指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其言语发育落后于实际年龄的状态。主要表现不会说话、说话晚、发音不清等。6.听力障碍所致的语言障碍:是指由于听觉障碍所致的言语障碍。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或者发音不清。7.口吃:是指言语的流畅性障碍。常表现为在说话的过程中拖长音、重复、语塞并伴有面部及其它行为变化等。

(二)言语残疾的分级

1.言语残疾一级:无任何言语功能或语音清晰度≤10%,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一级测试水平,不能进行任何言语交流。

2.言语残疾二级:具有一定的发声及言语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1%-2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

3.言语残疾:可以进行部分言语交流。语音清晰度在26%-4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测试水平。

四、肢体残疾标准

(一)肢体残疾的定义。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肢体残疾包括:1.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2.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3.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二)肢体残疾的分级

1.肢体残疾一级:不能实现日常生活活动。(1)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2)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3)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4)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5)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6)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7)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8)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9)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2.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实现日常生活活动。(1)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行走);(2)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3)双大腿缺失;(4)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5)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级中的情况);(7)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3.肢体残疾:能部分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双小腿缺失;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级中的情况);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4.肢体残疾四级:基本上能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单小腿缺失;双下肢不等长,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脊柱强(僵)直;脊柱畸形,驼背畸形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单侧拇指全缺失;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成年人);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

五、智力残疾标准

(一)智力残疾的定义。智力残疾,是指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此类残疾是由于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使个体活动和参与受到限制,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持。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或者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有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

(二)智力残疾的分级

级别、发展商、智商适应 WHO-DASII分值分值

0-6岁、7岁以上 (AB)、18岁以上

一级:≤25

二级:26-39 20-34 重度 106-115分;

:40-54 35-49 中度 96-105分;

四级:55-75 50-69 轻度 52-95分。

(二)精神残疾的分级。18岁以上的精神障碍患者根据WHO-DAS分数和下述的适应行为表现,18岁以下者依据下述的适应行为的表现,把精神残疾划分为四级。

精神残疾一级:WHO-DAS值在≥116分,适应行为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

精神残疾二级:WHO-DAS值在106-115分之间,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简单照顾者的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WHO-DAS值在96-105分之间,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短时间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四级:WHO-DAS值在52-95分之间,适应行为轻度障碍;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较,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偶尔需要环境提供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一)精神残疾的定义。精神残疾,是指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由于病人的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影响其日常生活和参与。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七、多重残疾标准。

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为多重残疾。多重残疾应指出其残疾的类别。多重残疾分级按所属残疾中最重类别残疾分级标准进行分级。

肢体残疾鉴定

g.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上;

法律主观:

(9)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畸形);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畸形;

肢体瘫以肌力作为分级标准,为判断肢体瘫痪的程度,我国工伤评残的国标中,采用了英国医学研究会分级划分的标准,共分6个等级,即0~5级,5级为正常。具体表述是:0级:肌肉完全瘫痪,毫无收缩。1级:可以看到或触及肌肉轻微收缩,但不能产生动作。2级:肌肉在不受重力影响下,可进行活动,即肢体在床面上移动,但不能抬高。3级:在和地心引力相反的方向中尚能完成其动作,但不能对抗以外的阻力。4级:能对抗一定的阻力,但较正常人为低。5级:正常肌力。在肢体瘫的评残中,经常发现有指定医院描述某工伤职工伤情时,写“截瘫”“偏瘫”等等,这样劳动鉴定委员会无法评1、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因为没有对“瘫”的程度描述清楚,这里尤其注意要查清肌力。评残标准中对肢体瘫是按以下情况进行分级的: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可评定工伤1级;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可定2级;截瘫肌力3级,或偏瘫肌力3级,或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可定3级;单肢瘫肌力2级,或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可定4级;四肢瘫肌力4级,或单肢瘫肌力3级,或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或利手全肌瘫肌力3级,或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可定为5级;三肢瘫肌力4级或非利手全肌瘫肌力2级,或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或单足双肌瘫肌力2级,可定为6级;截瘫或偏瘫肌力4级,或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或单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或双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或单足全肌瘫肌力3级,可定为7级;单肢瘫或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或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或双足全肌瘫肌力4级,或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均可定为8级。

法律客观:

《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一级智力残疾(极重度):IQ值在20以下,适应行为水平极度缺陷;二级智力残疾(重度):IQ值在20~34,适应行为水平重度缺陷;智力残疾(中度):IQ值在35~49,适应行为水平中度缺陷;四级智力残疾(轻度):IQ值在50~69,适应行为水平轻度缺陷。

一二三四残疾标准

伤残赔偿标准:

一二三四残疾补贴标准如下:

2、按月支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 400507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1020 元=451527 元。付伤残津贴;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肢体残疾的定义如下:

2、肢体残疾的分级,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为三个等级;

3、四肢瘫或三肢瘫;

5、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6、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7、三肢截肢或缺肢;

8、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a.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畸形伴低视力1级;或缺肢;

9、双上肢或三肢功能障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残疾分几级

6、肢体损伤致:双手十指完全缺失;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法律依据:《中华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人。

《残疾人使用评定标准》将各类残疾人等级划分如下:2、听力残疾:分一级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听力残疾和四级听力残疾四个等级。

1、视力残疾:分盲和低视力两类。盲包括一级盲和二级盲;低视力包括一级低视力和二级低视力。

3、言语残疾:分一级言语残疾、二级言语残疾、言语残疾和四级言语残疾四个等级。

4、智力残疾:分一级智力残疾(重度)、二级智力残疾(重度)、智力残疾(中度)和四级智力残疾(轻度)四个等级。

5、肢体残疾:分一级(重度)肢体残疾、二级(中度)肢体残疾和(轻度)肢体残疾三个等级。

5、精神残疾:分一级(重度)精神残疾、二级(中4.言语残疾四级:能进行简单会话,但用较长句或长篇表达困难。语音清晰度在46%-6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未达到四级测试水平。度)精神残疾和(轻度)精神残疾三个等级。

四级残疾是什么程度

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4级残疾的标准:

(5)勃起功能完全丧失。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扩展资料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头面部损伤致: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畸形伴低视力1级。

3、颈部损伤致: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4、胸部损伤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5、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7、皮肤损伤致: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中华残疾人保障法》

条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生活,共享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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