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手机 >

襄阳乌骨羊养殖户有哪些(襄阳乌骨羊养殖户有哪些地方)

今天小深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襄阳乌骨羊养殖户有哪些地方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襄阳乌骨羊养殖户有哪些(襄阳乌骨羊养殖户有哪些地方)襄阳乌骨羊养殖户有哪些(襄阳乌骨羊养殖户有哪些地方)


襄阳乌骨羊养殖户有哪些(襄阳乌骨羊养殖户有哪些地方)


1、同时发布生猪存栏环比同比数据也显示,2018年12月全国400个监测县能繁母猪存栏环比上月下滑2.3%,同比减少8.3%,同比降幅较上月(-6.9%)扩大了1.4个百分点。

2、养殖需要哪些证件1、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建养殖场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令(2010年 第7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符合以下条件: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3、二、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二)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四)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五)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六)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

4、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5、三、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一)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二)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三)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四)配备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六)有相对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6、四、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

7、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

8、五、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检疫申报、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9、六、 种畜禽场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以上;(三)有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或者措施;(四)有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五)根据需要,种畜场还应当设置单独的动物 、卵、胚胎采集等区域。

10、搞养殖需要什么手续?搞养殖需建设用地,要通梗基层组织上报乡镇土地环保部门审批,再就是免疫登记,这得与畜牧兽医部门联系,目前大搞养殖业,和土地流转,审批不成问题,应该很好办。

11、农村养殖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其中有规定:(一)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 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12、(二)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13、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14、(三)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15、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16、办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搞养殖需要办理些什么证件?搞养殖首先要办理的证件就是《动物防疫合格证》,然后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如果是种畜,还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17、办养殖场的手续都需要什么办理养殖证的条件和流程一、办理条件:1、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

18、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19、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

20、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21、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

22、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 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23、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4、二、申报材料:一、养殖申请表;二、申请人的明或单位证明。

25、单位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2、养殖技术条件说明;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1234567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