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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人力资源和保障局有什么区别?

人事局 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这俩单位有什么区别?

人事局 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这俩单位有什么区别? 人事局与人力资源和保障局这俩单位的区别在于前者管理职能少,后者职能多,且后者包含了前者的全部职能。

【机构改革】人力资源和保障局有什么区别?【机构改革】人力资源和保障局有什么区别?


【机构改革】人力资源和保障局有什么区别?


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的前身为人事局、劳动和保障局,是在机构改革时合并组建的。

十一届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人力资源和保障部;同时组建局,由人力资源和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保障部。

随后,各省、市(地、州)、县(区、市)也根据的机构改革要求,先后进行了合并组建。

人力资源和保障局跟人事局有区别吗?

人力资源和保障局跟人事局的区别:人力资源和保障局以前的叫法是人事局, 机构改革前名称叫人事局,改革后叫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十一届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人力资源和保障部;同时组建局,由人力资源和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保障部。

上海人事局和上海人力资源和保障局有什么区别

没有本质上区别,只是将原上海市人事局的职责、上海市劳动和保障局的职责、上海市医疗保险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2008年10月20日讯息, 办公厅、办公厅最近正式批覆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劳动局人事局合并。

上海市将组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将上海市人事局的职责、上海市劳动和保障局的职责、上海市医疗保险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组建上海市局,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管理。不再保留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劳动和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和保险局 有什么区别

保险局一般跟劳动局在一块,从2009年开始,从层面开始,与人事局合并为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这是历史部门变革导致的别。

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和有什么区别

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城乡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国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国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资讯,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负责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荣誉制度和 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本部和局交流与合作工作,制定派往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十三)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 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 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 稽核、报批、褒扬和革命伤残人员残废等级评定的稽核报 批工作。

(三)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 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 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移交地方管理的军 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军供站的工 作。

(四)组织工作,掌握和释出,拨放款 物;组织接收、分配捐赠;检查、监督款物使用 情况,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指导农村合作保险, 开展减灾活动。

(五)负责救济工作,制定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 乡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物件 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居 民生活保障标准,并组织救济工作;负责符合救 济条件的失业救济期满尚未再就业职工的救济工作;负责 扶贫工作。

(六)主管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 养老保险制度,指导和监督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事业发展规划,指导 事业单位管理和城市社群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 服务体系。

(八)指导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 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就业和生产的扶持 保护政策,指导生产,审批和管理城乡 企业。

(九)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 设,开展村民、居民自治活动。

(十)拟订行政区域规划,负责市、区、乡镇、街道 办事处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稽核报 批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名称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 的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的规划、设立管理等工作。

(十二)研究拟订社团管理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全 市性社团组织和涉外社团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指导县 (市)、区社团管理工作。

(十三)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殡葬和 公墓事业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管理、教育 、遣送工作;指导收容遣送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主管全市有奖募捐工作;管理,指 导和监督有奖募捐基金的使用。

(十六)承办市委、市 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和人事局是什么关系

人力资源和保障局是最近单位改革后由原来劳动局和人事局合并后的新名称,即人社局,一般在原劳动局办公,现在没有人事局了

人事局、人力资源和保障局,是指同一个吗???

简单的说一下吧:

人事局:原先是管干部的;劳动与保障局:原先是管工人的。

后来合并成为人力资源和保障局了,不过貌似目前职能、结构尚未达到完全的统一,很多事情还是各管各。

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是什么单位

原劳动和保障局与原人事局合并后的单位。

一般的下属单位有:社保局、就业局、局、劳动监察局、外国专家局、事业单位管理局、人才中心、劳动人事仲裁、职业培训中心等。

负责企、事业单位和的人事管理(或档案)、劳动合同、用工(人)、引进国外专家;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五种保险;劳动人事监察、劳动人事仲裁、行政复议;职业与技术培训、公等。

人事局和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十一放几天假

人事局和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属于 单位及事业单位,按通知规定,十一国庆节放假7天。

根据《中华劳动法》: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人力资源和保障局是沈阳市人事局么?

是的,现在改制了 以前叫人事局跟劳动局合并了

人力资源局和人社局是一样的吗

、社保局和劳动局是一个单位吗

是同一个单位,二者在2009年合并为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保障局下设:办公室、综合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农民工工作(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科、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管理科、培训教育科、劳动监察科等。

力资源和保障局的职责

1、将原人事部、原劳动和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保障部。

2、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3、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4、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5、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6、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就业更加充分。

7、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社保局和劳动局在2009年即合并为人力资源与保障局,上述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社保局和劳动局是一个单位吗

人力资源部发的证书和人社局发的证书有什么区别吗

1、没有本质区别。

2、人力资源部和劳动局已经合并为一个单位,叫人力资源和保障局,所有之前由这个两个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是没有实质区别的,两个的效力是一样的,全国通用。

3、现人力资源与保障部取代原来的劳动与保障部,其所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所发职业资格证书为职业等级证书,即OSTA证书,其他所属还有职业培训证书、岗位技能培训证书等,即相关证书。CETTIC证书,可以作为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接受过培训的证明。有些职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才能报考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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