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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_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属重大行政决策吗

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属重大行政决策。上级工作部署是工作者必须完成的(四)重大活动、重要政策的宣传口径,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全局性问题和不易把握的问题;义务,不属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应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事先进行法律分析或法律审查(三)政法单位组(委)应当建立健全向批准其设立的委全面述职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反馈机制,确保以及上级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在本单位或者百二十三条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者和者,情节较重的,给予或者;情节的,给予撤销内职务或者:本系统得到贯彻落实。,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行政决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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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班子重大决策追究制度

(十)其他应当请示的重大事项。

委班子重大决策追究制度委班子重大决策追究制度

严格遵守“集体、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坚持委统一的集体下的分工负责制,确保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一、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原则

委班子重大决策追究制度

坚持以主义、“”重要思想和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认真学习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在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证的宪法和法律在地方志编委会的贯彻实施。

研究和组织学习上级的各种指示、决定,结合工作实际,不打折扣地认真贯彻执行。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充分发扬,广泛征求意见,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实施科学决策。

二、决策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

(二)讨论研究全委工作的重要问题

(三)关于干部任免奖惩及调动等事项。

(四)重大投资项目。

(五)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

(六)制定出台重大制度、规定。

(七)按有关规定应由委集体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

三、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程序

提出预案。预案通常由相关职能科(室)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拟决策的'重大事项,拟定初步方案后交分管的委成员提出,特别重大或比较复杂的、敏感的事项,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决策预案,待委审核同意,提请委委会讨论决定。

科学论证。凡涉及地方志全委财务支出、干部选用、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时,委成员要带头搞好调研,充分听取和采纳专家、学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用事实说话。

沟通酝酿。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提前至天发给委成员,以便预先熟悉情况准备意见。除干部任免事项外,尽量避免临时动议。

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会议先由分管成员或有关职能科(室)介绍预案及提出理由、论证结果等情况,然后安排充足时间让委成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决策中,要充分发扬,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与会人员对议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和理由。表决应采用投票表决方式,也可采取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票超过应到会委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如少数委成员因故未参加会议,应将讨论决定及时通报,并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对需要决议的问题产生分歧时,一般应缓定,进一步调查论证、商讨和沟通,必要时向上级请示后,再作决定。决策后,经实践证明不妥的,适时开会讨论修订。 ,

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对重大突发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委会议的,委成员可以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委会报告。

形成会议纪要。每次会议均作详细记录。对有关重要事项,根据需要由办公室或承办科(室)印发会议纪要。以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电,由委签发;不在,由临时主持会议的委成员审核签发。

四、追究

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主要人以及其他直接人的。

()违反决策程序的;

()未通过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个人擅自决策的;

()决策时不尊重班子多数委员意见的;

()不如实向委会介绍情况的;

()未按上级委织要求重新议事的;

()违反保密纪律的。

上述违反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主要人和直接人应当在委会上进行检查,接受批评;情节较重并造成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免谈话;情节给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按规定上报组织处理;构成的,移送监察机关查处。

对政法工作全面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表现在哪些方面?

(八)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工作中需要上级组织统筹推进的重大事项;

(一)5、出台重大创新举措,特别是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且无明文规定、需要先行先试,或者创新举措可能与现行规定相冲突、需经授权才能实施的情况;委应当加强对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组(委)和下一级委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以及上级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情况督促检查,必要时开展巡视巡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推动完善和落实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执行上级组织决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风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机制,全面推进政法工作特别是以及上级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贯彻落实;

纪律条例第121条规定什么

(十)其他应当请示的重大事项。

法律分析:《纪律条例》百二十一条规定:工作中不负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和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和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和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者和者,给予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内职务、或者。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

法律依据:《纪律条例》百二十一条 工作中不负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和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者和者,给予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内职务、或者。

执行上级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三)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

在执行上级组织决定方面,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执行不力:一些单位和个人在执行上级决定时,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工作,导致工作进度滞后,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展。

严格追究:对执行上级决定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形成有效的问责机制。

敷衍塞责:一些单位和个人在执行上级决定时,存在应付了事、走过场的情况,没有真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影响了决策的执行效果。

推诿扯皮:一些单位和个人在执行上级决定时,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导致工作无法顺利推进,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展。 针对以上问题,应该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加强督查督办:各级和督查部门要加强督查督办,对执行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情况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对各级干部和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执行力和意识,增强他们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通过以上整改措施的实施4、重大活动、重要政策的宣传口径,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全局性问题和不易把握的问题;,可以有效地解决执行上级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各级干部和的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员应当向组织报告的事项有

1、理论学习:对上级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进行深入学习和理解,以确保正确理解和执行。

2、重大改革措施、重大立法事项、重大体制变动、重大项目推进、重修改:在意义上,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管理建设上存在哪些异?大突发、重大机构调整、重要干部任免、重要表彰奖励、重大违法和复杂敏感案件处理等;

()集体决策出现偏和失误的;

3、明确规定需要请示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文件等;

6、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但事关重大或者特殊敏感的事项;

7、重大决策时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

(九)调整上级组织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知悉范围,使用上级组织负责同志未公开的讲话、音像资料等;

法律依据:《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第十三条 组织应当向上级组织请示下列事项: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和上级组织决定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需要作出调整的政策措施,需要支持解决的特殊困难;

(二)重大改革措施、重大立法事项、重大体制变动、重大项目推进、重大突发、重大机构调整、重要干部任免、重要表彰奖励、重大违法和复杂敏感案件处理等;

(五)出台重大创新举措,特别是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且无明文规定、需要先行先试,或者创新举措可能与现行规定相冲突、需经授权才能实施的情况;

(六)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但事关重大或者特殊敏感的事项;

(七)重大决策时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

(九)调整上级组织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知悉范围,使用上级组织负责同志未公开的讲话、音像资料等;

在意识上,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落实管理穿透力建设要求存在哪些距

出自2021年5月,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的的意见》

首先你的问题是一个病句。

“意识”是针对具体事物的反应,“意义”是关于对问题的看法,而你的问题并没法律分析:1、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和上级组织决定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需要作出调整的政策措施,需要支持解决的特殊困难;有涉及到对具体事物的方方面面,没有使用“意识”二字的前提,所以只能用下列事项不必向上级组织请示: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上级组织就有关问题已经作出明确批复的;事后报告即可的事项等。“意义”来概括。“距”一词也缺乏相应的根据与前提,没有具体事例来对比并分析所谓“距”,所以用“异”更适合。

执行上级组织决定包括哪些方面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2、决策执行:对上级组织的决策进行全面、出自《关于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的的意见》,由深改委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指出,企业委(组)是的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要完善体制机制,明确委(组)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正确处理委(组)和董事会、层等治理主体的关系,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严格的执行,不打折扣、不讲条件、不做选择、不搞弹性、不搞变通。

召议。会议一般每月召开至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安排。会议由委主持,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成员召集主持。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遇有特殊问题急需决议而委成员不过半数时,可拟议初步意见,办公室征求未到会委成员的意见,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委成员同意后,也可作出决议。列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由委确定。

3、问题整改:针对上级组织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4、反馈情况:如果下级组织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出自哪里?

答:存在细节上的异。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是最终目标,如何落实具体的工作方针,把相关的事物分类化、细节化、系统化、统筹化,则是管理建设的关键。

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提出的(日报2020.12.31第2021年5月,办公厅印发《关于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的的意见》,组织部、委印发《企业委(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文本(试行)》,从顶层设计上作出制度性规范,从治理架构上确保委(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和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有机统一。一版)

原话是:会议指出,企业委(组)是的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要完善体制机制,明确委(组)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正确处理委(组)和董事会、层等治理主体的关系,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2021年5月,中办印发《关于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的的意见》,明确企业委(组)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法定地位,在企业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6月,陈希在企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的,充分发挥企业委(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切实把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2016年全国国企建会提出,国有企业委(组)发挥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5年来,委(组)发挥作用发生了从“保落实”到“促落实”的转变,一字之,深刻反映了我们建立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这些方面都是为了确保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的执行,以推动特色事业的发展。从理论到实践、从宏观到微观、从治理思想到治理模式上的成熟与完善。

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表达在通往中应该是2020年12月深改会次见到,后期在、等讲话中也陆续出现。目前已从保落实调整为促落实。

这应该是的表述了,欢迎指正

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或者疏于管理,有哪些

委会议作出的决策,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委会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进行。

扩展资料:

根据《纪律条例》百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对直接者和者,情节较轻的,给予或者;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内职务或者;情节的,给予:

(一)贯彻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

(根据《纪律条例》百二十一条工作中不负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和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者和者,给予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内职务、或者。二)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

(四)工作中有其他、行为的。

(一)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纪,或者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纪而不的;

(二(三)明确规定需要请示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文件等;)纪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人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员受到纪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纪律条例>百一十三条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和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者和者,给予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内职务、或者: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和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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