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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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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总共有几个校区(各专业新生在哪个校区)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总共有2个校区,分别为主校区、分校区。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宿舍)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宿舍)


一、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总共有几个校区

主校区: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分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41号。

二、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是经天津市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艺术类美术高职学院。学院具有坚实的办学基础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形成独特艺术设计教育的办学格局。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三年。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拥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具备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已与 天津美术学院 等院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为本院毕业生继续深造取得本科学历文凭建立了直通车,提供便利条件。

学院所设专业包括: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包装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术(绘画)、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等专业;为学生就业拓展更大空间,学院毕业生具有较强的就业优势。

学院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天津大专有哪些学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总共有2个校区,分别为主校区、分校区。

一、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总共有几个校区

主校区: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分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41号。

二、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是经天津市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艺术类美术高职学院。学院具有坚实的办学基础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形成独特艺术设计教育的办学格局。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三年。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拥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具备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已与 天津美术学院 等院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为本院毕业生继续深造取得本科学历文凭建立了直通车,提供便利条件。

学院所设专业包括: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包装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术(绘画)、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等专业;为学生就业拓展更大空间,学院毕业生具有较强的就业优势。

学院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2022年 天津 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了解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校代码:13911

五、学校地址:主校区:天津市 河北 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分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41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 艺术 类美术高职学院。学院具有坚实的办学基础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形成独特艺术设计教育的办学格局。学院拥有一支稳定的教师队伍,、副、讲师等高中级职称人数占教师总人数的80%。学院占地约110亩,图 书 馆藏书12万余册,已成为培养设计专业人才的摇篮。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三年。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拥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具备较强的 就业 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所设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包装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游戏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书画艺术(绘画)、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等专业;为学生就业拓展更大空间,学院 毕业生 具有较强的就业优势。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成立招生监督委员会,加强内部自我约束机制,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和舆论的监督。办公室执行招生监督职责,监督电话:022-26786331。

第五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普通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以符合需求为原则分配各专业招生,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面向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为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 志愿 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学费 标准:高职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住宿费:4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7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表或学校下发的2022年 新生 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 高考 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监察部门、考生和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控制线上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 平行志愿 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优先为原则,首先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然后以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 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招生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学生、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江苏 省考生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 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五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 上海 、 浙江 、 北京 、天津、 山东 、 海南 、河北、 辽宁 、江苏、 福建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重庆 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要求:

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者,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八条 学院录取艺术(美术)类专业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

第十九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 转专业政策执行我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学院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 毕业 标准的颁发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 证书 。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E-mail:tjgyms@126.com

咨询电话:022—26786329

传真:022—26773252

监督电话:022—26786331

邮编:300250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天津 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校代码是13911,在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校信息中,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的原始标识码为4112013911,默认取后5位13911为学校代码。

1、学校代码说明

学校代码主要在 高考 时会用到,用于区分不同学校和不同招生类型,所以不同学校甚至同一学校不同校区代码也不相同。

但是我们发现,很多省市教育 考试 院对在本省招生的学校代码进行了重新编排,故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全国的招生代码并不一定都是13911,实际要以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2、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Tianjin Arts and Crafts Vocational College),位于天津市,是经天津市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天津市一所国办 艺术 类高职学院。

学院前身是天津工艺美术学院,1959年建校,为一群天津籍工艺美院教师创办,校名与故宫博物院、银行同样。天津工艺美术学院曾一度被称为“小工美”,位列全国十大工艺美院,曾被工艺美术学院(现在的清华美院)收编为工艺美院天津校区,后由于某些原因作罢。

天津工艺美院曾一度与天津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合并,于2004年12月经天津市批准,将原天津职工工艺美术学院(含天津工艺美术学校)从天津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分离出来,建立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不难。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天津市一所国办艺术类高职学院,专升本并不难,根据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网站查询:该校每年的升本率都在90%以上,由于该校的学习氛围非常好,学生们都自愿选择升本,历年来为培养了很多人才。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非常不错,2013年2月,经河北省批准,教育部备案,将河北大学工艺美术学院设立为独立建制的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成为省内一所旨在培养工艺美术设计专业人才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

五十多年来,学院摸索出一条不同于其他专科院校的教学之路,特点是“面向文化产业市场,以传承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为基础,用现代设计意识和技术做保障,走一条继承、发扬、研究、创新的艺术教育道路”。

学院的办学方针:

学院以工艺美术设计和现代艺术设计教育为主体,坚持艺术特色办学方针,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行“校企结合”和“工学结合”,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艺术理论和专业技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就业率,为培养大批艺术人才。

以上内容参考: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非常不错,2013年2月,经河北省批准,教育部备案,将河北大学工艺美术学院设立为独立建制的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成为省内一所旨在培养工艺美术设计专业人才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

五十多年来,学院摸索出一条不同于其他专科院校的教学之路,特点是“面向文化产业市场,以传承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为基础,用现代设计意识和技术做保障,走一条继承、发扬、研究、创新的艺术教育道路”。

学院的办学方针:

学院以工艺美术设计和现代艺术设计教育为主体,坚持艺术特色办学方针,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行“校企结合”和“工学结合”,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艺术理论和专业技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就业率,为培养大批艺术人才。

以上内容参考:

添加一共有26所大学:

1、天津市职业大学

2、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3、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4、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5、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6、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7、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8、天津警官职业学院

9、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10、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11、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12、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3、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

14、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15、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16、天津工业职业学院

17、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18、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19、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1、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2、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3、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4、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

25、天津体育职业学院

26、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怎么样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总共有2个校区,分别为主校区、分校区。

一、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总共有几个校区

主校区: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分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41号。

二、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是经天津市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艺术类美术高职学院。学院具有坚实的办学基础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形成独特艺术设计教育的办学格局。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三年。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拥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具备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已与 天津美术学院 等院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为本院毕业生继续深造取得本科学历文凭建立了直通车,提供便利条件。

学院所设专业包括: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包装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术(绘画)、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等专业;为学生就业拓展更大空间,学院毕业生具有较强的就业优势。

学院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2022年 天津 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了解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校代码:13911

五、学校地址:主校区:天津市 河北 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分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41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 艺术 类美术高职学院。学院具有坚实的办学基础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形成独特艺术设计教育的办学格局。学院拥有一支稳定的教师队伍,、副、讲师等高中级职称人数占教师总人数的80%。学院占地约110亩,图 书 馆藏书12万余册,已成为培养设计专业人才的摇篮。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三年。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拥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具备较强的 就业 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所设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包装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游戏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书画艺术(绘画)、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等专业;为学生就业拓展更大空间,学院 毕业生 具有较强的就业优势。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成立招生监督委员会,加强内部自我约束机制,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和舆论的监督。办公室执行招生监督职责,监督电话:022-26786331。

第五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普通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以符合需求为原则分配各专业招生,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面向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为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 志愿 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学费 标准:高职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住宿费:4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7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表或学校下发的2022年 新生 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 高考 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监察部门、考生和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控制线上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 平行志愿 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优先为原则,首先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然后以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 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招生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学生、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江苏 省考生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 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五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 上海 、 浙江 、 北京 、天津、 山东 、 海南 、河北、 辽宁 、江苏、 福建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重庆 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要求:

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者,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八条 学院录取艺术(美术)类专业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

第十九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 转专业政策执行我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学院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 毕业 标准的颁发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 证书 。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E-mail:tjgyms@126.com

咨询电话:022—26786329

传真:022—26773252

监督电话:022—26786331

邮编:300250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天津 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校代码是13911,在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校信息中,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的原始标识码为4112013911,默认取后5位13911为学校代码。

1、学校代码说明

学校代码主要在 高考 时会用到,用于区分不同学校和不同招生类型,所以不同学校甚至同一学校不同校区代码也不相同。

但是我们发现,很多省市教育 考试 院对在本省招生的学校代码进行了重新编排,故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全国的招生代码并不一定都是13911,实际要以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2、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Tianjin Arts and Crafts Vocational College),位于天津市,是经天津市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天津市一所国办 艺术 类高职学院。

学院前身是天津工艺美术学院,1959年建校,为一群天津籍工艺美院教师创办,校名与故宫博物院、银行同样。天津工艺美术学院曾一度被称为“小工美”,位列全国十大工艺美院,曾被工艺美术学院(现在的清华美院)收编为工艺美院天津校区,后由于某些原因作罢。

天津工艺美院曾一度与天津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合并,于2004年12月经天津市批准,将原天津职工工艺美术学院(含天津工艺美术学校)从天津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分离出来,建立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不难。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天津市一所国办艺术类高职学院,专升本并不难,根据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网站查询:该校每年的升本率都在90%以上,由于该校的学习氛围非常好,学生们都自愿选择升本,历年来为培养了很多人才。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非常不错,2013年2月,经河北省批准,教育部备案,将河北大学工艺美术学院设立为独立建制的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成为省内一所旨在培养工艺美术设计专业人才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

五十多年来,学院摸索出一条不同于其他专科院校的教学之路,特点是“面向文化产业市场,以传承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为基础,用现代设计意识和技术做保障,走一条继承、发扬、研究、创新的艺术教育道路”。

学院的办学方针:

学院以工艺美术设计和现代艺术设计教育为主体,坚持艺术特色办学方针,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行“校企结合”和“工学结合”,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艺术理论和专业技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就业率,为培养大批艺术人才。

以上内容参考: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非常不错,2013年2月,经河北省批准,教育部备案,将河北大学工艺美术学院设立为独立建制的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成为省内一所旨在培养工艺美术设计专业人才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

五十多年来,学院摸索出一条不同于其他专科院校的教学之路,特点是“面向文化产业市场,以传承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为基础,用现代设计意识和技术做保障,走一条继承、发扬、研究、创新的艺术教育道路”。

学院的办学方针:

学院以工艺美术设计和现代艺术设计教育为主体,坚持艺术特色办学方针,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行“校企结合”和“工学结合”,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艺术理论和专业技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就业率,为培养大批艺术人才。

以上内容参考:

2022年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总共有2个校区,分别为主校区、分校区。

一、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总共有几个校区

主校区: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分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41号。

二、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是经天津市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艺术类美术高职学院。学院具有坚实的办学基础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形成独特艺术设计教育的办学格局。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三年。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拥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具备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已与 天津美术学院 等院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为本院毕业生继续深造取得本科学历文凭建立了直通车,提供便利条件。

学院所设专业包括: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包装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术(绘画)、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等专业;为学生就业拓展更大空间,学院毕业生具有较强的就业优势。

学院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2022年 天津 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了解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校代码:13911

五、学校地址:主校区:天津市 河北 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分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41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 艺术 类美术高职学院。学院具有坚实的办学基础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形成独特艺术设计教育的办学格局。学院拥有一支稳定的教师队伍,、副、讲师等高中级职称人数占教师总人数的80%。学院占地约110亩,图 书 馆藏书12万余册,已成为培养设计专业人才的摇篮。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三年。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拥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具备较强的 就业 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所设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包装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游戏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书画艺术(绘画)、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等专业;为学生就业拓展更大空间,学院 毕业生 具有较强的就业优势。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成立招生监督委员会,加强内部自我约束机制,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和舆论的监督。办公室执行招生监督职责,监督电话:022-26786331。

第五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普通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以符合需求为原则分配各专业招生,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面向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为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 志愿 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学费 标准:高职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住宿费:4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7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表或学校下发的2022年 新生 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 高考 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监察部门、考生和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控制线上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 平行志愿 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优先为原则,首先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然后以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 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招生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学生、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江苏 省考生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 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五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 上海 、 浙江 、 北京 、天津、 山东 、 海南 、河北、 辽宁 、江苏、 福建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重庆 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要求:

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者,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八条 学院录取艺术(美术)类专业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

第十九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 转专业政策执行我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学院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 毕业 标准的颁发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 证书 。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E-mail:tjgyms@126.com

咨询电话:022—26786329

传真:022—26773252

监督电话:022—26786331

邮编:300250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专升本难吗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总共有2个校区,分别为主校区、分校区。

一、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总共有几个校区

主校区: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分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41号。

二、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是经天津市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艺术类美术高职学院。学院具有坚实的办学基础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形成独特艺术设计教育的办学格局。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三年。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拥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具备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已与 天津美术学院 等院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为本院毕业生继续深造取得本科学历文凭建立了直通车,提供便利条件。

学院所设专业包括: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包装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术(绘画)、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等专业;为学生就业拓展更大空间,学院毕业生具有较强的就业优势。

学院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2022年 天津 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了解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校代码:13911

五、学校地址:主校区:天津市 河北 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分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41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 艺术 类美术高职学院。学院具有坚实的办学基础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形成独特艺术设计教育的办学格局。学院拥有一支稳定的教师队伍,、副、讲师等高中级职称人数占教师总人数的80%。学院占地约110亩,图 书 馆藏书12万余册,已成为培养设计专业人才的摇篮。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三年。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拥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具备较强的 就业 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所设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包装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游戏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书画艺术(绘画)、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等专业;为学生就业拓展更大空间,学院 毕业生 具有较强的就业优势。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成立招生监督委员会,加强内部自我约束机制,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和舆论的监督。办公室执行招生监督职责,监督电话:022-26786331。

第五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普通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以符合需求为原则分配各专业招生,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面向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为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 志愿 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学费 标准:高职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住宿费:4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7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表或学校下发的2022年 新生 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 高考 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监察部门、考生和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控制线上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 平行志愿 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优先为原则,首先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然后以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 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招生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学生、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江苏 省考生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 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五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 上海 、 浙江 、 北京 、天津、 山东 、 海南 、河北、 辽宁 、江苏、 福建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重庆 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要求:

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者,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八条 学院录取艺术(美术)类专业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

第十九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 转专业政策执行我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学院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 毕业 标准的颁发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 证书 。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E-mail:tjgyms@126.com

咨询电话:022—26786329

传真:022—26773252

监督电话:022—26786331

邮编:300250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天津 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校代码是13911,在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校信息中,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的原始标识码为4112013911,默认取后5位13911为学校代码。

1、学校代码说明

学校代码主要在 高考 时会用到,用于区分不同学校和不同招生类型,所以不同学校甚至同一学校不同校区代码也不相同。

但是我们发现,很多省市教育 考试 院对在本省招生的学校代码进行了重新编排,故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全国的招生代码并不一定都是13911,实际要以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2、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Tianjin Arts and Crafts Vocational College),位于天津市,是经天津市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天津市一所国办 艺术 类高职学院。

学院前身是天津工艺美术学院,1959年建校,为一群天津籍工艺美院教师创办,校名与故宫博物院、银行同样。天津工艺美术学院曾一度被称为“小工美”,位列全国十大工艺美院,曾被工艺美术学院(现在的清华美院)收编为工艺美院天津校区,后由于某些原因作罢。

天津工艺美院曾一度与天津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合并,于2004年12月经天津市批准,将原天津职工工艺美术学院(含天津工艺美术学校)从天津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分离出来,建立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不难。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天津市一所国办艺术类高职学院,专升本并不难,根据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网站查询:该校每年的升本率都在90%以上,由于该校的学习氛围非常好,学生们都自愿选择升本,历年来为培养了很多人才。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校代码是多少(13911)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总共有2个校区,分别为主校区、分校区。

一、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总共有几个校区

主校区: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分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41号。

二、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是经天津市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艺术类美术高职学院。学院具有坚实的办学基础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形成独特艺术设计教育的办学格局。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三年。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拥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具备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已与 天津美术学院 等院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为本院毕业生继续深造取得本科学历文凭建立了直通车,提供便利条件。

学院所设专业包括: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包装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术(绘画)、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等专业;为学生就业拓展更大空间,学院毕业生具有较强的就业优势。

学院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2022年 天津 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了解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校代码:13911

五、学校地址:主校区:天津市 河北 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分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41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 艺术 类美术高职学院。学院具有坚实的办学基础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形成独特艺术设计教育的办学格局。学院拥有一支稳定的教师队伍,、副、讲师等高中级职称人数占教师总人数的80%。学院占地约110亩,图 书 馆藏书12万余册,已成为培养设计专业人才的摇篮。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三年。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拥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具备较强的 就业 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所设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包装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游戏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书画艺术(绘画)、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等专业;为学生就业拓展更大空间,学院 毕业生 具有较强的就业优势。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成立招生监督委员会,加强内部自我约束机制,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和舆论的监督。办公室执行招生监督职责,监督电话:022-26786331。

第五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普通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以符合需求为原则分配各专业招生,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面向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为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 志愿 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学费 标准:高职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住宿费:4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7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表或学校下发的2022年 新生 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 高考 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监察部门、考生和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控制线上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 平行志愿 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优先为原则,首先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然后以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 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招生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学生、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江苏 省考生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 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五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 上海 、 浙江 、 北京 、天津、 山东 、 海南 、河北、 辽宁 、江苏、 福建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重庆 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要求:

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者,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八条 学院录取艺术(美术)类专业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

第十九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 转专业政策执行我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学院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 毕业 标准的颁发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 证书 。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E-mail:tjgyms@126.com

咨询电话:022—26786329

传真:022—26773252

监督电话:022—26786331

邮编:300250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天津 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校代码是13911,在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校信息中,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的原始标识码为4112013911,默认取后5位13911为学校代码。

1、学校代码说明

学校代码主要在 高考 时会用到,用于区分不同学校和不同招生类型,所以不同学校甚至同一学校不同校区代码也不相同。

但是我们发现,很多省市教育 考试 院对在本省招生的学校代码进行了重新编排,故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全国的招生代码并不一定都是13911,实际要以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2、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Tianjin Arts and Crafts Vocational College),位于天津市,是经天津市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天津市一所国办 艺术 类高职学院。

学院前身是天津工艺美术学院,1959年建校,为一群天津籍工艺美院教师创办,校名与故宫博物院、银行同样。天津工艺美术学院曾一度被称为“小工美”,位列全国十大工艺美院,曾被工艺美术学院(现在的清华美院)收编为工艺美院天津校区,后由于某些原因作罢。

天津工艺美院曾一度与天津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合并,于2004年12月经天津市批准,将原天津职工工艺美术学院(含天津工艺美术学校)从天津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分离出来,建立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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