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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关于股东会决议 股权转让 的 债权债务 要怎样做这一问题,以下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三方同意将乙、丙双方于年月日订立的编号为的 借款合同 (以下称借款合同)确定的丙方对乙方的 债务转移 给甲方承担。本协议转移的 债务 包括借款合同中丙方未履行的全部债务。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向丙方主张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丙方仍继续按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履行义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 诉讼 ,均由乙方住所地人增资和增加股东的变更公司章程是必须修改的,如果内容不多就做一份章程修正案即可。至于股东会决议我还真叫不准了,你不妨做2份决议,一个是原股东,一份是增加后的股东的股东会决议。按照以前的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发生变化是需要备案的,不知道现在是如何规定的,地区间或许会有异,准备一下也可,有备无患。民 管辖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 人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 法规 和规章办理。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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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来有4个股东,现在进行股改,其中一个股东A转让5%的股份给第五个人B,请问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年 月 日在 有限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和股东,相应的还要修改公司章程。(会议

会议时间XX年XX月X日

会议地点:在本公司办公室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1、原股东:XX、XX。2、新增股东:XX。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股权转让。

根据《中华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XX主持会议。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原股东XX将所持有公司XX%股权出资额为XX万元以XX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XX。

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XX,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占注册资本XX%;实缴注册资本XX万元。

2、股东XX,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占注册资本XX%;实缴注册资本XX万元。

二、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原股东签字: 新增股东签字:

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帮忙看下这股权转让通知书可不可以,这公司只有两个股东,抬头应写什么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股东会决议登报一般情况下要求在市级以上的报刊上进行刊登。

股东会决议登报可以参照这个模板:

通知函老股东会决议,参加人和签字人是转让前的老股东,决议内容是:

致本公司股东XX:

XXX设计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XXX),我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在XXX楼召开股东会,审议清算报告,并根据清算报告决定注销该公司。:XX,联系电话:XXX。

2.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跑政通,

4.按照格式编辑登报内容后提交刊登 终身满意

让渡

书,标好价格写好出让多少股份,什么转让条件就行了。

股权变更的股东会决议上面出席会议股东是哪些?

可以改变。根据股权比例=各股东出资额:公司注册资本,算出各职工应出资额就可使职工股份达到每人三股。不过在此种情况下,若不增加出资,那他们的股份势必会被稀释。

新老股东都要出席。

3、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股权变更股东会决议格式:

时间:XXXX-XX-XX

地点:公司会议室

参会人员:XXXX XXXX

会议内容:股东会关于股权变更的决议

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XXX将其所占公司XX%的股权以XXX万元转让给XXX,……,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注册资本XXXX万元)

股权转让前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XXXX: 出资XXXX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

XXXX: 出资XXXX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

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XX XX:出资XXXX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

XXXX: 出资XXXX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

原股东签名:

原股东签名:

年 月 日

决议内容:

1、同意新的股权结构如下:(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中的股权结构部分写上)

2、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另外还要提交工商局,分别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甲、乙双方签字)、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名、公章)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新老股东都要写上去,4个股东都要签名

新老股东都要加进去的,至于范本,你百度一下很多的,主要包括股权转让事宜,转让款的支付,违约以及适用法律与争议的解决等,然后原股东与现股东签字确认即可。。

要写两份股东会决议:

1、同意股东、转让股权,同意吸收新股东。

2、同意股东将其持有的万元股权以货形式全部转让给新股东###;

同意股东将其持有的万元股权以货形式全部转让给新股东####;

3、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新股东会决议,参加人和签字人是新股东,决议内容:

1、同意新的股权结构如下:(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中的股权结构部分写上)

2、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另外还要提交工商局,分别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甲、乙双方签字)、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名、公章)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有限公司要变更法人和股东,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工商才能受理!

主要就是股东会决议、转让协议书、还有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变更申请书。各区工商局要求的格式不尽相同,但有固定格式,可以到所在的服务大厅咨询后领取样本,再要一份3.进入“跑政通”后,选择自己需要登报城市和报纸一次性告知书,按照相应项目准备资料就行。并不复杂。

请问一个有限公司变为多人公司。股权转让在股东决议上如何表述?谢谢大家

没必要这样罗嗦两个人而已。写个股权

甲方将公司%的股权以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几个股东就写几条)

股权变更:工商变更登记需要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合同等这些资料怎么准备?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到公司注册地工商简述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律要求部门领取相关表格,填写完毕,由公司法人、董事会代表成员签字,再准备章程、股东决议等内容上报即可。

到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咨询,领取表格。一般都会有,而且还是以当地受理机关为准。

可以找家专业做这个的公司,要专业的,一次性就过,免得麻烦。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

法律主观:法律分析:股东与股东之间内部相互转让股权,不必经股东会同意,当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中华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股东会决议登报现在可以在线上办理登报公告,以“跑政通”为例,流程如下: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决议怎么写

甲方将公司%的股权以元的价格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

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决议怎么写 如果是到工商局备案使用的话,他们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要求和公司内部使用的不是特别一样,各个区都有不同的要求,给你份通州的模板,他们把所有需要变更的事项都列入在里头了,你只需把你需要变更的填上即可。关于章程这个,我就是把原有章程中涉及股东人数、出资额方面做了变动,其他的照写就可以。也可以写,把原章程里的第几条改成什么即可。

(企业名称)

股东会决议(参考格式)

地址)召开了 (企业名称)股东会,会议应到 人,实到 人,代表股权 %,参加会议的股东在人数和资格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方式通知股东参加会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同意 (企业名称)变更名称为 (新企业名称)。

2、(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意免去 执行董事职务;选举 执行董事。

3、(变更监事)同意免去 监事职务。选举 监事。

4、(变更股东)同意股东 (原股东姓名或名称)在 (企业名称)的货(或实物、非专利技术等)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股权转让给 (新股东姓名或名称)。

5、同意增加新股东 、 。

6、同意变更注册资本,由 万元变更到 万元。其中 (股东姓名)以 方式增加出资 万元,(或新股东XX出资XX万元)。

变更后重新确认股权为:

股东 以(出资方式)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 %。

股东 以(出资方式)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 %。

股东 以(出资方式)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 %。

7、(变更经营期限)同意 (企业名称)经营期限变更为 年。

8、同意变更经营范围,将原经营范围变更为:

(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9、同意变更住所,由 变更到 。

10、同意股东 的名称变更为: 。

11、同意变更出资时其它的税务登记证等下要跟着变更哦。间到 年 月 日。

12、同意股东 变更出资方式由 变更为 。(注:以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非货出资不得变更出资方式)

13、(变更)同意免去 职务。选举 。

14、(设董事会)同意选举 、 、 为董事。(董事会成员3-13人)

15、同意修改原章程。

股东亲笔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此参考格式列举了全部变更事项,申请人可以根据本企业情况从中选择相关变更事项打印股东会决议。

我们增加的时候,就是这么写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有限公司股份红利及增加注册资本

所以,和职工出资相同的情况下,才会达到每人三股这种平衡状态。

首先要到银行开个专门的验资户(具体银行要什么就要问银行)

然后再凭银行出 一个证明找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并且出验资报告(还有些公司章程等,具体需要什么就问下会计师事务所)

接着就拿着验资办告等到 工商局去办理变理工商营业执照(具体需要什么就要问下工商局)

就是拿到变更的营业执照和变更文件到银行消户把专用户的注资钱转到基本户。

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的地址变更股东决议怎么写

一人有限公司不适用次决议应该是股东决定

只要把变更内容写清楚就行了

每个地方的要求不尽相同

深圳有限公司,增加一个股东,以此股东出资额增加注册资本,如何办理。

直接开设验资户验资,进行变更

、股东大会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需要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多数通过;

第二、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三、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限额。

第四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有限公司股东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

B 三万

一个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怎么写

有限公司

股东决定

股东于2010年11月30日在市

做出以下决定:

1、决定

2、

3 、决定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签字:

2010年11月30日

股东会对股权转让的表决方式有哪些

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属于股东会的职权。第四十一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股东会应采取何种表决方式,是按照出资比例来行使表决权,还是按照股东人数行使表决权,上述法律规定存在不够协调、明确之处,可能产生歧义。如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可能出现持有过半数出资额的大股东一人即可作出决定的情况。而当该大股东是转让人时,无需履行任何程序就可获得实质上的同意,其他股东并无制约手段,而此状况似乎并非法律规定的本意。

如何理解股东会对出资转让的表决方式,才符合立法本意,才合乎法理、事理呢?我们认为,公司法虽将此事项列入股东会的职权,但对其不能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而应按照股东人数行使表决权。首先,法律对此事项专门规定的表决方式(第三十五条),是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不是“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其文义明确强调按照股东人数行使表决权。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虽原则性地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其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应当视为是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表决权行使的特殊规定,应优先适用。

其次,从法理上讲,人们普遍认为,有限公司既有资合的性质,也有人合的性质。从资合的性质讲,有限公司股东会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来行使表决权。而从人合的性质讲,股东会应按照股东人数行使表决权。要确定在某一具体事项上如何行使表决权,关键在于该事项涉及公司的资合性质还是人合性质。而人们认为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质的根据之一,恰恰就是法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要受到限制。

从有限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看,除“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这一特定情况外,其他事项都是在全部股东不变情况下的公司的内部事务。公司内部事务属于资合性质的范畴,对这些事项的决定,由此产生的利害与股东持股数额多少直接相关,所以,应当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决定。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则性质不同,它涉及到公司出资人的变化,合作之人的变化显然应属于人合性质的事项。人合性质的事项,应当由全体股东按照股东人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东无论出资多少,在设立公司时均有同等的权利选择其认为适当的合作伙伴,否则可不参加公司。在设立公司后股东发生变化时,同样应有同等的权利选择是否接受新的合作伙伴,不同意时便可优先购买被转让的出资。此项权利的性质与股东持股多少无关,当然也就不能采取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决定。

此外,有的人认为,不同意转让又不同意受让而依法被视为同意转让的股东,可能会在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名称及出资额时再度反对,而使转让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人的复印件(本人签字)。出资受到阻碍。我们认为,这种情况根本就不应发生。因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名称及出资额等事项,本身就是股权转让的必经程序,是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完全法律效力的必要组成部分。当法律规定对此类股东视为同意转让出资时,就包括了将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等事项也视为同意,不允许再违法提出反对,即便反对也是无效的,根本不必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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