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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殖用的坑塘是什么土地性质_养殖坑塘属于设施农用地吗

养殖场属于什么性质用地

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

将一定数量的畜禽等驯化动物或者鹿、麝、狐、貂、水獭、鹌鹑等野生动物集中到特定区域内统一饲养、繁殖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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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殖用的坑塘是什么土地性质_养殖坑塘属于设施农用地吗


规模养殖稳步推进,投资额度逐步增加。在调研的70个养殖场中,2008年以前建设的42个养殖场中,投资500万元以上的15个,占35.7%;2009年以后建设的28个养殖场中,投资500万元以上的13个,占46.4%。二是工商业者投资比例递增加快。

扩展资料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问题一:农村土地是什么用地性质 按所有权性质,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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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用地性质

农村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在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仅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审批。在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前提条件下,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 ,今后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养殖用。

畜牧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农业用地是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又称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捕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中华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民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养殖场应该建在什么性质用地上

一种按类型分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另一种按用途园地: 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其它园地分农村建设用地、宅基地、农用地。

法律分析:在所在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但是具体养殖场的设立还需要符合《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畜牧法》 第三十七条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农田属于什么性质用地

按利用现状八大类分类,有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按城市规划用途分类,有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绿地等

问题二:谁能帮我查一下这块地的土地性质,是属于基本农田,还是一般农田,坐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整理复垦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小于一米,北方宽小于两米的沟、渠、路和田埂。耕地又可分为五种:①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②望天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无灌溉设施的水旱轮作地;③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④旱地,指无灌溉设施,靠天然降水种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⑤菜地,指常年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什么是耕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整理复垦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小于一米,北方宽小于两米的沟、渠、路和田埂。耕地又可分为五种:①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②望天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无灌溉设施的水旱轮作地;③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④旱地,指无灌溉设施,靠天然降水种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⑤菜地,指常年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什么是农用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农用地分为下列五种: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 什么是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一般来说,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老称基本农田为“吃饭田”、“保命田”。 什么是农用地转用? 农用地转用,是指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确定的农用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以及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农用地转用又称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未利用土地转为建设用地以及农用地内部之间的相互转换不属于农用地转用的范围。 什么是建设用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商业、工矿、仓储、公用设施、公共建筑、住宅、交通、水利设施、特殊用地等。建设用地又可分为八种:①商服用地;②工矿仓储用地;③公用设施用地;④公共建筑用地;⑤住宅用地;⑥交通运输用地;⑦水利设施用地;⑧特殊用地。

问题四:用地性质(农田、林地、荒山、旱地) 农田:包括基本基本农田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按获得途径,有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田和一般农田;林地:是指用于已经造林的农用地;荒山属于未利用地,一般为石石砾地;旱地属于耕地的一种,是指没有较好灌溉条件的耕地。

问题五:农村养殖用地属于什么性质用地 据资料显示,养殖场用地性质代码是E6-M-M2,依次属于农村用地、生产用地、农业生产设施用地。

《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 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 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批准。

问题七:农田改变性质找哪个部门 您好!具体办理部门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体见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谢谢!

《中华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 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 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批准。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批准,并报备案。

问题八:土地性质大全,了解哪些土地可以做 光伏电站与土地性质

办理大型地面电站、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涉及到征地、土地租赁等事项的光伏电站手续时,需要考察的就是土地性质。到看好的地块考察结束后,需要到当地国土局查询的土地利用政策、土地性质现状以及土地利用规划,以确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划等要求。那么,首先需要弄清楚土地性质分类,涉及到渔光互补、农光互补项目,尤其要弄清楚涉农土地的相关政策。

1.什么是农用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农用地分为下列五种: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 2.什么是耕地? 按照规定,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整理复垦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小于一米,北方宽小于两米的沟、渠、路和田埂。 耕地又可分为三种: ①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 ②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 ③旱地,指无灌溉设施,靠天然降水种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3.什么是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与之相对应的是一般农用地。 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一般来说,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老称基本农田为“吃饭田”、“保命田”。 农用地的范围要大于耕地,耕地大于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仅指受特别保护的耕地。 农用地经法定程序可以转为建设用地;而基本农田经依法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除非是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才能占用,并必须经批准。 4.什么是农用地转用? 农用地转用,是指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确定的农用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以及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农用地转用又称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光伏电站与土地利用

2014年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 文件中提到的“滩涂、湖泊、荒山荒坡”属于未利用地,“鱼塘、农业大棚”属于农用地范畴;废弃土地可能属于建设用地,如采矿用地。 综上所述,土地国有资源,开发光伏电站,必须了解相关的土地政策,前期必须落实清楚土地性质、土地规划、建设规划、土地权属、土地用途以及地上附属物等,否则,一旦项目上马后,出现土地问题,将造成巨大的损失。

问题九:基本农田的内涵及包括哪些类型的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预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一般来说,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按照《土地管理法》第34条的规定,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1)经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 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3)蔬菜生产基地。(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5)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问题十:农田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成厂房 农田盖成厂房并且已经使用了5年 这样土地的性质是不是就变了 跟村里和 走土地征用流程。给予土地拥有者一定的土地出让金。给 交钱。就这样简单。只是做成很难。

农村土地类型有哪些

目前我国实行的农村集体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生产设施用地,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包产到户。虽然解决了种地积极性的问题。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对我国升级成为农业强国是非常不力的。家庭联产承包导致我国土地更作者的作业面积非常小,一户只有几亩地。有的一户甚至有几块地。非常不利于机械化作业。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单纯的靠农业耕种来买足农民生活的需要以及是很不现实的事情。种地的纯利润一亩地只有一千有余。试问,几千元的年收入如何满足农民一户的生活需要。在当前这种情况下,收入高的根本不屑于土地带来的那点收益。直接与原集体脱离。中低收入人群虽然进行农业耕作。但是往返于耕种与非农收入之间。种地对于这部分人来说已经成了鸡肋。食之无味,仍之可惜。农业耕种的播种施肥打,灌溉对于这部分人来说已经成了拖累。通过户籍与农村集体土地股权的分离。固定每户的股权比例。经过确认永远不变。通过股权交易的形式促进土地集中。

农业耕种的机械化,土地集中的情况下。能够实现耕作的高效化。对于耕作效率的提高不是一点。通过集体土地股权交易农村的精英人群,可以用卖地的桶金,进行创业。为经济的发展注入生力军。有很大一部分中高收入的年轻人,在缺少父辈的资助的情况下,要在城市发展,在城里安家落户。通过土地买卖,有很多年轻人可以利用卖地款直接在城市首付买房。对房地产的发展也是一个不错的机会。

更有利于城市资本向农村转移,大城市的资金量是很充沛的。通过土地买卖。上的闲置资金直接转变成流动资金,为经济循环注入新鲜血液。通过土地买卖形成大的地块,农村村组集体要办的事情也有了牵头人。

当然在农村股权转让前对农村土地在集体内进行一次重新分配提高农村集体土地股权土地数量的精准,对买卖双方的土地转让能够达到很有力的促进作用。

人们的需求是多样化的,有的资本需求高风险高利润率,但是有的资本却寻找稳定的收益。有的人喜欢大城市的喧闹,有的人想过田园生活。长久以来的土地制度过于僵化,一直是农民进城。农村人口城市化。非常不利于城乡间的融合。

我国土地类型资源的分布

养殖坑塘属于坑塘水面吗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养殖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坑塘是否属于坑塘水面,要看具体情况和定义。

一般来说,如果养殖坑塘是人工开挖或改造的水面,破坏了原有的耕作层,并且主要用于水产养殖或其他农业设施建设,则属于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0604),是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的一种。

如果养殖坑塘是在原有耕地范围内种植果树、茶树等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并且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则属于种植园用地(02),是农林牧渔业生产区域(02)的一种。

常说的农用地和耕地的区别是什么?农用地包括哪些地类?

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捕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也就是说,耕地属于农用地的一种。

推进户籍与农村集体土地股权分离-促进农业用地私有化

农用地包含了耕地,耕地只是农用地的一种,也就是说农用地的范围更广,农用地包括农村里的土地,比如菜地,田地,树林等等。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用途

按利用现状三大类分类,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用途: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问题三:基本农田算什么用地性质? E2农林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什么是农林用地

农林用地是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不是农业大国。忆往昔,我带领全养殖场属于设施农业用地。国通过艰苦的革命斗争,为广大农民取得了土地的所有权,解决了四万万同胞的吃饭问题。但是随着全球工业化的浪潮,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的表中逐步下降。农业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已经很小。。

农用地,专业词,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土地利用分类中的一级分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以及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田坎、晒谷场等用地。

畜牧养殖用地属于何种性质用地

如果养殖坑塘是天然形成或未破坏原有耕作层的水面,并且主要用于水产养殖或其他农业生产活动,则属于坑塘水面(1704),是自然保留区域(17)的一种。

畜牧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

农业用地是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又称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捕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

1985年,世界农业用地约占世界陆地总面积(不包括南极洲)的64.7%;随着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这一比例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变小。农业用地利用的合理性标准为:要求达到环境、、经济、生态等方面效益的统一,以保持良性循环,永续利用。

一、用地规问题六:基本农田能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吗 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模

各省(区、市)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农业有关标准、本地区设施农业发展类型和特点,本着从严控制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减少对耕地占用与破坏的原则,对设施建设标准做出指导性规定,对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科学制定用准。

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进行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3%以内,但最多不超过20亩。

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应严格控制,省级国土资源和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不高于上述规定限额的具体标准。

二、用地范围

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因设施农业项目发展需要,申请按建设用地使用土地的,可按建设用地管理,并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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