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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申请_诉前保全申请书范本

诉前保全需要什么材料

百五十七条 对扺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晌扺押人、质押人、留置人的优先受偿权。

一、诉前保全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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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保全担保,必须写明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名称和地址、担保内容、用于担保的诉前保全是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财产名称和担保金额。保证人应当在担保书上签字盖章,并提交保证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和抵押物权属证明原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件。

诉前财产保全如何申请生活费

(三)、受委托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一、诉前财产保全费用如何计算依照《诉讼收费办法》,申请财产保全除了需要提供担保以外,还需要支付财产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若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二、诉前财产3、申请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保全需要什么(一)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二)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三)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驳回申请人在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三、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由谁承担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如果诉前申请财产保全,还要看各地的实践运作,审查比较严格,而且似乎有一些并不进行这样的作。而会将状和保全申请一并移送审判庭有审判员具体作保全事宜。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一样,通常由原告(申请人)垫付,但是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败诉方是被告,通常也只能通过申请执行索回垫付的费用。如果有什么财产的话,还是先协商解决比较好,或者找个第三方调和一下,要是闹到法庭上的话,会花费双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再申请财产保全,就要花更多的钱了。

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法律客观:

公司账户被诉前保全了怎么办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现实情况,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具体主要有:

一、公司被财产保全怎么办?

法律分析:财产保全申请书分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1、首部分为标题;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请求事项;必须写明要求保全财产的总金额,这一点非常重要。2、正文分为申请的事实和理由;证据。3、尾部,的名称。

二、提出保全的方式有哪些如果公司的财产被他人向申请了保全的,当事人一方可以依法向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采取财产保全的方式是可以对财产安全进行完全的保障,避免判决结果出来之前当事人双方的财产被他人恶意的进行转移或者是私自处理的。?

1、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2、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可以不予受理。

3、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4、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应当解除保全。

三、财产保全的对象都包括谁?

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必须与被告名称一致)及存款。

2、被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在案的、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或者拥有使用权的土地。

3、被告对外投资的股权、持有的股票、债券及股息、红利等收益。

4、被告拥有所有权的车辆。

5、被告拥有所有权的厂房、机器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货物。

8、其他各类被告拥有金钱价值和权利的财产。

诉前保全需要什么材料

1、提起的主体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则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该措施。

法律分析:诉前保全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

4、申请人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

(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各一份。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公民的,同时提交本人的复印件2、律师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四)、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材料,如合同书、有关债权债务证明文书、结婚证等的复印件。

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应当解除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复议

7、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同时申请也可以在以后申请。被告享有专用权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要进行诉前财产保全的复议,需要由不服裁定的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提出申请,之后由在收到复议申请后的十日内审查。【法律依据】《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对保全裁定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申请复议一次。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对保全裁定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明资料,如或等的复印件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不服申请复议的,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变更;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并采取保全措施;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二十六条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提出书面异议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审查处理。

保全是在前还是后

4.担保财产的所有权和价格证明。用于担保的财产可以是(应提法律依据:《中华民事诉讼法》供存折)、房产(应提供权属证明)、车辆(应提供有效的全额保险单)、股票及其他依法明确权属和流通的财产。担保人必须对担保财产拥有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完全的所有权或权,且无担保或被执法部门查封。担保财产的所有权证书必须与原件核对。

都可以的,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和判决的实际执行,对被诉方的财产、证据、场所等进行暂时性的强制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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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可以诉前财产保全吗

6、被告享有的对其他人的到期债权,其他人应付给被告的租金等。

法律分析:可以,但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资格证明(即明)。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证明、侵权的证据或者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合法利益的5.其他相关证据材料。证明。(提交材料时必须将原件交由备案审核。)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第五百零八条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申请参与分配。

诉前保全怎么办理

利害关系人因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应当解除保全。

根据《中华民事诉讼法》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应当解除保全。

百零四条 财产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流程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法律客观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应当依法向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在提出申请的同时提供担保,否则不予受理。采取保全措施的,申请人应当依法提讼或者申请仲裁。: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对诉前财产保全有异议怎么办

2、申请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

诉讼当事人的权利是相对的,一方有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另一方也有对财产保全申请提出异议的权利,具体看谁的理由更值得认可。一、对财产保全申请有异议怎么处理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提讼。二、财产保全程序1、财产保全,可以在前申请,也可以在时或中,一般要提供担保;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的,可以解除财产保全;财产保全错误的,要承担赔偿。2、《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诉讼保全:百条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3、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4、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三、财产保全的解除方法诉讼保全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审判实践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中,担保一般是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资信很好的大型企业出具的担保。另外,向提供的担保应是无条件、无期限、不可撤销的,否则不予接受。若担保人提供了金额不足的担保,可以接受,但仅对相应价值解除保全,而对与不足部分相当的财物,继续实施保全措施。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或上级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被申请人对财产保全措施有异议的,那么应当提起书面的异议交到,之后就会进行审查等。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2.如实填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述明申请人及答辩人的姓名及地址。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和证据、事实和理由等。(只需提供对方车牌号及所属租赁公司名称)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证据保全必须详细说明要保全的证据。

《中华行政诉讼法》百零一条 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民事诉讼法》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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