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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殖牛的用地要求 养殖牛土地有什么规定

农村住宅可以养牛吗?

不可以,养牛要在在所在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华动物防疫法》 第五条 动物饲养场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必须500米以上。涉及建设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范围才可以养第三百零三条 对行李的赔偿,有关养殖户可以直接养殖,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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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畜牧法》 第三十七条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第六十条 严格履行与诚实信用化、标准化养殖。乡(百三十一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镇)土地第三百借款合同九十六条 定义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第二百条 利息的预先扣除。农村集体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养殖小区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土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农村养5头牛要办环保手续吗

少量不需要。农村养牛,首先要建立养牛场。选择好养牛场的建设位置后,养殖人要到当地土地管理局申请建设。养牛场建设完毕后,到当地畜牧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合格证中应尽量扩大其经营范围,要有养牛、养羊、运输、销售等项目。等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下来后,再去当地的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可以参考《环境保》,以下截取部分相关规定以供参考。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领域和中华管辖的其他海域。

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农村住宅可以养牛吗

法律依据:《中华畜牧法》 第二十二条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法律分析:一般可以。散养数量不多的牛,无需经有关部门审批。但如果想进行大规模养殖的,则需要经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等申请。另外如果养牛过程产生环境污染影响了周边居民、单位的用水、空气质量的话,环保局会进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会被罚款。

3、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据此,如果你们所在乡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畜牧法》 第三十七条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我想养牛在苏北农村,今天去问镇了说建牛舍需要建设用地,农田地不行。请问养殖用地,是不是属于农业

去年可以,今年就不行了,必须土管局,检测局,规划局,,,环保局,这一样不少要通过才能盖牛棚,

1、农田属于耕地,耕地受法律保护,不允许改变其耕种的用途。

2、申请养殖用地,要选择未被开发的空闲地或撂荒地(属于草原)或者林地。申请撂荒地或者林地用作养殖用地,要先确权,然后再申请养殖用地。不过手续繁琐,要花些钱要注意牛舍的位置,并且要注意品种的选择,你要去土地管理局申请,并且要有动物防疫合格证。。

农村小规模养牛怎么养?农村养牛需要什么手续?

3、养殖用地属于农牧业产业化用地。具体申请要到当地的畜牧部门和国土自然所。

首先必须要选择合适的牛场需要进行建设,一定要注意干净卫生,需要办理相关的证件,这样才可以更好的进行养殖,动物(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防疫条件合格证是需要进行办理的。

可以将牛进行放养,而且也可以将牛养在自己家的棚子里。需要办理相应的养殖手续,还是要有相应的养殖户,还要有相应的养殖土地,办理宅基地,还要办理畜牧行业的手续。

农村养牛场如何建

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

1、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因为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精神,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

2、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中华环境保》限届满,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

农村养牛建设牛圈土地手续

当然可以建,因为是自己的耕地所以有权利支配土地的使用方式,但是要保证不影响到其他村民耕地和不能造成空气污染。

法律分析:1、选址时应到土管、规划部门办理土地使用的相关手续;2、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企业名称;3、凭工商部门的《核名通知书》,到县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进行登记备案;4、分别去工商、税务、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等证照。如果只是养牛,只需要办一个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进行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3%以内,但最多不超过20亩。

在自家耕地上,可以建牛羊养殖厂吗?

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应严格控制,省级国土资各省(区、市)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农业有关标准、本地区设施农业发展类型和特点,本着从严控制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减少对耕地占用与破坏的原则,对设施建设标准做出指导性规定,对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科学制定用准。源和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不高于上述规定限额的具体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家的耕地上,建牛羊的养殖场是需要提前报备的。

畜牧养殖用地属于何种性质用地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

畜牧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

农业用地是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又称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捕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

1985年,世界农业用地约占世界陆地总面积(不包括(3)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南极洲)的64.7%;随着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这一比例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变小。农业用地利用的合理性标准为:要求达到环境、、经济、生态等方面效益的统一,以保持良性循环,永续利用。

扩展资料:

一、用地规模

二、用地范围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因设施农业项目发展需要,申请按建设用地使用土地的,可按建设用地管理,并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

农村养殖新规定

法律分析:1.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由此可见,现在养殖用地的审批越来越严格。

2.养殖用地也不是说建造就能建造的,主要需要满足环评设计的要求,并且《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必须要有,否则会对环境和生活造成影响。

3.此外,养殖用地还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

(2)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

(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 可以的,但是见牛羊养殖场需要到当地的生产部门报备才可以(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

(六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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