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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常瓦罐饭做法 家常瓦罐饭做法大全集

哪些餐饮项目是煲仔饭的经营竞争类项目?

二、关于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问题。根据《中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本案中,被告的企业名称“南京秦朝瓦罐餐饮有限公司系经过我国工商部门核准后依法注册,虽含有“秦朝”二字、但其字号应为“秦朝瓦罐”,被告使用该字号和现在的商标是从被告法定代表人和第三人签订的加盟合同而来,均享有合法的来源,不违反诚实信用的原则。被告在装修和宣传中使用“全国连锁”四字的行为,并不会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不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

煲仔饭作为一款特色中式快餐,快餐类项目对其都具有一定的竞争性,竞争力大的就要数米饭类餐饮项目了,例如盖浇饭,炒饭,瓦罐饭,砂锅饭等等,这些大同小异的餐饮项目会给煲仔饭项目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竞争压力,那么影响竞争力的因素又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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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北宋嘉佑年间一洪州才子约友人郊游,至一美景之处,命仆人就地烹鱼煮鸡烧肉,玩至夕阳西下,众人仍意犹未尽相约明日再来。临走时,仆人将剩余鸡鱼肉及佐料放入瓦罐,加满清水,盖压封严,塞进未熄的灰炉中用土封存,仅留一孔通气。次日,众人如期而至,仆人将掩埋的瓦罐搬出,才开瓦盖,就香飘四溢,细品,味道绝佳。此后,众人外出游玩均如法炮制。不久被一掌柜得悉,引至饭庄,瓦罐煨汤自此扬名民间,成为赣菜一绝。相传明末崇祯三年,翰林大学士汤斌,在任灌州布政司时,为官三年,两袖清风,三餐以瓦缸清汤为膳。常年在府前设大瓦缸,投以南瓜,豆腐等,小火煨之,施舍饥民。汤斌离任后,念其恩德,纷纷用瓦罐煨汤,遂成江西民间风俗。

1,同种餐饮项目的经营距离,距离越小,经营的竞争压力会越大,离得很近的两家类似餐饮经营项目会分散消费者,导致彼此的生意效果不理想。

2,类似餐饮项目的经营特色,例如店铺用餐环境布置,餐品口味等都是影响顾客选择的重要因素,面对同行的竞争,提升店铺魅力是打败竞争对手的有效途径。

山 家常做法

委托人李大年,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用山与蔓越莓做成手指饼,烤箱一烤,外酥里软,养胃又好吃

被告南京秦朝瓦罐餐饮有限公司,住所地在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11号。

原料:铁棍山(鲜),老母鸡一只,生姜3片,黄酒,食盐(适量)

功效:补肺虚,益五脏,强筋骨

民间瓦罐煨汤的由来

审理中,原告提交了特许加盟合同、加盟申请表和意向书、百度搜索资料、报纸等证据,以证明原告发展加盟业务,以及利用各种合作方式宣传推广自身品牌的事实。原告在庭审中还补充提交了两份合作意向书,证明因被告侵权导致原告的客户产生误认,致使加盟失败。被告及第三人质证认为,对加盟合同及申请表、意向书、报纸的真实性无异议,但与本案没有关联性,对百度搜索资料的真实性无法确认,合作意向书超过了举证期限,不予质证。

民间瓦罐煨汤传自古代,历史悠久,关于其由来有不同的说法。其一相传北宋嘉佑年间(约公元1053年左右)一洪州(今南昌)才子约友人郊游,至一美景之处,命仆人就地烹鱼煮鸡烧肉,玩至夕阳西下,众人仍意犹未尽相约明日再来。临走时,仆人将剩余鸡鱼肉及佐料放入瓦罐,加满清泉,盖压封严,塞进未熄的灰炉中用土封存,仅留一孔通气。次日,众人如期而至,仆人将掩埋的瓦罐搬出,才开瓦盖,已是香飘四溢,细品,味道绝佳!此后,众人外出游玩均如法炮制。不久被一掌柜得悉,引至饭庄,瓦罐煨汤自此扬名民间,成为赣菜一绝。曾有美食家赋诗赞曰:“民间煨鸡肉快之一半放入瓷盆,再放山,上面再放另一半鸡块,淋入黄酒,加入姜片,食盐,高压锅压制3分钟,小火慢炖30分钟 即可汤上千年,四海宾客常留连。千年奇鲜一罐收,品得此汤金不换。”

明苑花园怎么样

绚烂的晚霞下,凝聚著亲人的温馨;薄薄的晨曦中,流淌着花园的靓丽。

曲径通幽处,悠然住明苑。

依托实力雄厚的明威集国,由中美合资西安富莱明置业有限公司悉心兴建的明苑花园坐落于西安市东关互助路8号,建国饭店西侧。

占地面积14.168亩,总建筑面积26400平方米。

其中框架被称为物华天宝的农业大省江西,山清水秀、沃野千里,北部鄱阳湖的鱼、中部吉安的稻米、南部赣州的鸡鸭,丰盛的食材为赣菜的形成奠定了基础。而浔阳菜、豫章菜、饶帮菜、庐陵菜、萍乡菜、客家菜,不同风格的饮食文化又造就了千姿百态、包罗万象的赣菜。结构七层住宅15400平方米,框剪结构十八层住宅11000平方米。

有108-270平方米商品住宅172套供您选择。

圆一个追寻的梦,拥有一块舒适自主的生活空间。

基本信息

小区地址:互助路16号

物业类型:普通住宅开发商:西安富莱明置业有限公司物业费:暂无资料物业公司:暂无资料停原告认为,被告以上行为构成侵权。2007年9月24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鼓楼分局就原告反映被告商标侵权问题出具了一份说明,认为企业名称牌匾虽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被告未按规定使用企业名称,违反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故责令被告在15日内改正,并罚款1000元。车位:充足,可租可售绿化率:40%容积率:0.0总建筑面积:26400平方米房价走势

明苑花园10月均价6071元/平米,比9月下跌1.33%西安板块10月均价5945元/平米,比9月下跌1.05%周边配套

学校西安工业大学北门、西安工业大学东家属院、西安工业大学-体育馆、西安工业大学-图书馆、西安工业大学邮电所、西安工业大学、西安工程大学北门、西安工业大学附属中学、西安工业大学附属中学、西安工程大学所;交通金花北路(10;10;27;27;43;43;48;48;209;209;401;401;402;402;525;525;528;528;704;716;716;717;717;环1;环2;世园5号;世园5号;游9;游9)、互助路立交(8;8;10;27;27;37;37;43;43;48;48;102;102;300;300;307;307;401;401;525;525;714;714;716;716;717;717;环1;环2;游9;游9)、建国饭店(机场5线;机场5线)、互助路立交(工程大学)(教育专线;教育专线)、长兴路(48;48;528;528;716;716;环1;环2;游9;游9)、长兴路(市艺校)(教育专线;教育专线)、兴庆路(10;27;27;37;37;102;102;228;228;237;237;240;240;300;300;401;401;408;408;512;512;517;517;604;604;704;704;k203;k203;k630;k630);购物松林便利连锁NO.036、金康果品店、同辉超市景观店、佳盈便利店、新一佳、格力NO.陕AO22、金花路百货商场、龙云果业超市NO.005、新东环超市伞塔路店、华兴便利店;新城中医金康中医门诊部、长乐坊金花社区卫生站、王体如诊所、西安碑林于秋哲诊所、西安碑林永佳诊所、西安长庚诊所、西安陕西陆洋器械有限公司、西安工程大学校、陕西医学、陕西省老医协医学;美食红双喜小酒楼、品不凡家常菜、秦朝瓦罐饭庄、隆悦楼、皇朝轩、小可以酒楼、茗轩茶楼、一口香食府、小苏塘坝鱼、小皇后酒楼;银行建行金花路支行、兴业银行ATM、中行景观路支行、农行金花路分理处、兴业银行ATM、工行互助路支行、中行兴庆路支行、建行兴庆路支行营业室、兴业银行ATM、西安银行ATM;娱乐活动内部配套:中小学:附中、市三中等:兴庆、四医大西京其他:周边有保龄球馆、健身房、游泳池、小型超市、咖啡屋;

瓦罐汤的起源

稻花香里说丰年,江西人尤其擅长以米类做菜,粉蒸肉粉煎肉珍珠圆子粽香排骨冻米圆子螺蛳糊等对米粉糯米冻米的各种花式烹调,除菜之外,江西北粑南粿为代表的米食小吃更是数不胜数;可怜无数山,庐山三石井冈烟笋就是赣菜山珍代表,赣菜尤其精于做笋。

瓦罐原告刘昌龙与被告南京秦朝瓦罐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秦朝公司)、第三人陕西秦朝瓦罐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秦朝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昌龙及其委托人杨宏云、李明,被告南京秦朝公司委托人胡晓军、李大年,第三人陕西秦朝公司委托人李大年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汤传自古代,历史悠久,关于起源有以下两种说法:

郑州秦朝瓦缸怎么啦

京市鼓楼区

民 事 判 决 书

原告刘昌龙,男,汉族,1970年4月7日生,住江苏省扬州市运河南路29-96号。

委托人杨宏云,江苏扬州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人李明,江苏扬州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定代表人田春永,执行董事。

委托人胡晓军,男,汉族,1975年7月30日生,住江苏省高邮市焦家巷93号。

第三人陕西秦朝瓦罐餐饮有限公司,住所地在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北路6号。

法定代表人沈月娟,董事长。

原告刘昌龙诉称:2002年,原告登记注册扬州市广陵区秦朝瓦罐面店,从事秦朝瓦罐面小吃零售。原告分别于2004年11月28日、2005年6月28日经核准获得“秦朝”文字商标的注册登记。2006年,原告注销了面店,并于2007年以个人独资形式设立了扬州秦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致力从事“秦朝”瓦罐面的相关业务,积极拓展新加盟客户。2007年初,南京地区有多名客户向原告提出加盟合作的要求,但经过调研后均取消了合作意向,据客户反映是因为被告的企业名称和经营场所的标识,以及宣传资料中均注明“秦朝瓦罐”字样,并且还标注“全国连锁”,让客户对原告产生质疑,致原告拓展南京市场的落空。原告认为,被告直接将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登记为字号并在相同商品上使用,在其场所内外将“秦朝”字样突出显著地使用,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和误解,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诉至,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原告“秦朝”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立即变更企业名称和撤销经营场所内外标识及宣传广告资料上的侵权内容,赔偿原告损失200000元。

被告南京秦朝公司和第三人陕西秦朝公司辩称:被告使用“秦朝瓦罐”作为企业字号,使用现在的商标均得到了第三人的许可。第三人早在1999年即已成立,在2001年经核准取得了四组注册商标。2006年,田春永(被告法定代表人)与第三人签订了一份特许加盟协议书,被告取得了第三人商标的使用权,并注册了现在的企业名称。被告店面和宣传资料上的“秦朝瓦罐”字样和原告的商标根本不同,也不近似。被告没有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也未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原告投资的扬州市广陵区秦朝瓦罐面店(个体工商户)于2002年6月14日经核准成立,于2006年10月30日被注销。原告分别于2004年11月28日、2005年6月28日经核准注册了“秦朝”文字商标,注册号为第3563548号、第3563547号,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面条,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3类:饭店、自助餐馆、快餐馆、自助餐厅,有效期分别至2014年11月27日、2015年6月27日。2007年1月17日,原告个人独资成立的扬州秦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核准登记,经营范围:饭店管理、商业信息咨询、商业管理咨询、人事管理咨询。

1999年12月22日,第三人经核准登记成立。2001年4月21日、5月14日,第三人经核准分别注册了“瓦当”图形的服务商标和商品商标。2001年5月28日,第三人经核准注册了“秦朝瓦罐”文字、图形组合商标(下称商标1),该商标的上方为一黑底半圆,半圆中包含一瓦罐图案,瓦罐中有一篆体的汉字“秦”,半圆下方为黑体的“秦朝瓦罐”四字及其拼音“QINCHAOWAGUAN”,核定商品为第29类:汤、熟蔬菜、腌制蔬菜、制汤济、蛋、食物蛋白,有效期至2011年5月27日。2001年6月21日,第三人经核准注册了“秦”商标(该商标图案为商标1上半部的半圆部分,下称商标2),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2类: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备办宴席、饭店、餐馆、、快餐馆、保健、会议室出租、茶馆、饮食营养指导,有效期至2011年6月20日2006年5月27日,第三人与田春永签订一份《秦朝瓦罐特许加盟协议》,约定第三人特许田春永拥有“秦朝瓦罐”在南京地区的加盟权,第三人有权获得加盟费,田春永有权获得第三人的品牌在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特许加盟许可期限为长期,新设店面的装修设计以第三人提供的图纸为准,第三人免费提供授权铜牌、证书、餐馆管理手册、人员培训手册样本等。2006年10月20日,由田春永与罗春桃作为股东投资的被告经核准成立,经营范围为:制售中餐,餐饮管理。

2007年7月11日,原告向南京市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当日,原告与公证人员对被告的饭店外观进行拍照,共得12张照片。照片显示:在被告店面的装修中,商标1位于墙面的处,在该商标下方的墙面及店门上纵横排列了三组不同字体不同颜色的“秦朝瓦罐”四字,在店门左侧上方墙体上还有“全国连锁”字样,在店门左侧陈列有几组瓦罐,每组瓦罐的上方均装饰有商标2,紧邻商标2下方还有“秦朝瓦罐”四字。

被告在其宣传手册的封面印有“秦朝瓦罐/全国连锁”“观秦兵马俑 品秦朝瓦罐”等内容;在手册的《公司》中声称:“秦朝瓦罐饭庄系陕西秦朝瓦罐餐饮发展有限公司在西安开办的家传统饮食文化餐府,……秦朝瓦罐以秦风秦韵为主导并吸取古都各派餐馆之精华”;在《滋补养生篇》中记载“秦朝瓦罐养生餐厅推出的特色养生瓦罐汤……”;在《秦朝瓦罐煨汤》中记载“秦朝瓦罐煨汤系楚献秦始皇的贡品,……秦始皇食后大悦,赐名《秦朝瓦罐》。……秦朝瓦罐乃大白于天下”;该手册还记载了“梦回秦朝”、“秦朝瓦罐给忙碌而喧嚣的都市人营造了一个梦回秦朝的意境”等内容;在该手册的封面和封底还印有商标2,在紧邻商标2的下方均有“秦朝瓦罐”四字。

被告在纸巾包装上印有“品秦朝瓦罐”、商标1(紧邻该商标的

正下方印有“全国连锁”四字及拼音)、《秦朝瓦罐煨汤》(该文与上述《秦朝瓦罐煨汤》的内容相同)等内容,在员工名片和订餐卡片上印有商标1;在筷套上印有“秦朝瓦罐饭庄”的字样。

第三人提交了报纸等证据,以证明第三人从1999年开始宣传其品牌。原告质证认为,对真实性无异议,但宣传应是从2001年开始,并且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

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交的原、被告工商登记资料、商标注册证、公证书、被告的宣传手册、纸巾外包装、筷套、订餐卡、员工名片、消费、工商部门调查材料,被告与第三人提交的特许加盟协议、第三人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等证据,上述各方提交的证据,以及本院庭审笔录、质证笔录证实。

原告刘昌龙与被告南京秦朝瓦罐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3,类似餐饮项目的可替代程度,相似度越高的餐饮项目造成的竞争压力就越大,商家在选择店铺位置的时候适当考察周围的店铺经营项目状况可以有效避免后期的经营竞争压力。京秦朝公司)、第三人陕西秦朝瓦罐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秦朝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陕西省西安市,江苏省扬州市,甘肃省庆阳市,古都,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南京市 ,河南省郑州市.庆阳合水县 ,云南省昆明市,郑州秦朝瓦缸餐饮有限公司,河南秦朝瓦罐餐饮有限公司

本院认为,原告的“秦朝”商标已经我国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且尚在有效期内,故原告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但问题的关键是被告的相关行为是否构成法律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瓦罐汤是江西地区的特产。一、关于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问题。《中华商标法》

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中华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以及《关于审理商标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第(一)项规定: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使用,误导公众的;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被控侵权的商标、标志、企业字号是否和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企业字号是否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作突出使用,是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关键。

本案中,被告将商标1装饰在其店面,并印在纸巾包装、员工名片和订餐卡片上,虽均出现了“秦朝瓦罐”四字,但这是因为商标1本身即包含上述四字所致,被告并非将此四字单独列出作突出使用,被告使用的应是商标1的整体。商标1系文字和图形的组合商标,与原告的文字商标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并且商标1同样经过核准注册,应受法律保护。被告的使用得到了第三人的许可,不构成对被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关于被告使用“秦朝瓦罐”四字的其他行为,可以分为两种:一是使用其自身企业字号的行为,如在店门上方纵横排列的三组“秦朝瓦罐”,宣传手册中记载的“秦朝瓦罐/全国连锁”、“秦朝瓦罐饭庄”、“秦朝瓦罐以秦风秦韵为主导”、“秦朝瓦罐养生餐厅”、“秦朝瓦罐给忙碌而喧嚣的都市人……”等,以及在店门左侧瓦罐上方和宣传手册上,紧邻商标2下方的“秦朝瓦罐”;二是作为商标或商品名称进行的使用,如“观秦兵马俑 品秦朝瓦罐”、“秦朝瓦罐煨汤”、“赐名《秦朝瓦罐》”、“秦朝瓦罐乃大白于天下”。从上述使用方式上看,被告并没有单独突出使用“秦朝”二字,而均是将“秦朝瓦罐”四字作为一个整体来使用,且此四字与原告的商标相比,音、形、义均不相同或近似。因此,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

至于被告所作“梦回秦朝”的宣传,明显系指历史上的朝代,相关公众不会导致误认,此宣传不构成侵权。虽然工商部门曾对被告作出过处罚,但处罚的原因并非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该处罚与本案无关联性。

瓦罐汤是哪里的特产

繁华都市中辛苦工作的您特别需要家的温馨,当然要选择理想的居所来体味功成名就的收获,您找到感觉,我们来设计;您提出方案,我们来实现让明苑人与您共同完成21世纪家居新观念。

瓦罐汤属于赣菜的一种,而赣菜指的是江西菜,因此瓦罐汤是江西地区的特产。民间饭庄瓦罐汤的是采用古老的煨制工艺。

在专业瓦缸内进行煨制而出,以土质瓦罐为容器,加以食物配以纯净水为原料,以硬质木炭火恒温六面体受热,煨制出的瓦罐煨汤原汁原味。

次日,众人如期而至,仆人将掩埋的瓦罐搬出,才开瓦盖,已是香飘四溢。此后,众人外出游玩均如法炮制,后被一掌柜得悉,引至饭庄,瓦罐煨汤自此扬名民间,成为赣菜一绝。

赣菜的特点

江西是江南鱼米之乡,地处江南丘陵,赣菜在食材运用上十分突出鱼米山珍。鄱湖赣水绕村塘,从赣北到赣南九江自古浔阳鱼相传北宋嘉佑年间一洪州才子约友人郊游,至一美景之处,命仆人就地烹鱼煮鸡烧肉,玩至夕阳西下,众人仍意犹未尽相约明日再来。临走时,仆人将剩余鸡鱼肉及佐料放入瓦罐,加满清泉,盖压封严,塞进未熄的灰炉中用土封存,仅留一孔通气。宴、南昌为白玉黄蜂肉代表的鱼糕、抚州的鱼丸鱼丝、吉安的霉鱼血鳝、赣州三鱼等各种鱼肴不胜枚举十分突出。

以上内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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