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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实施细则_工会法实施细则全文2020

工会需要税务登记及报税吗

机关、事业组织、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工会组织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不需要报税。

工会法实施细则_工会法实施细则全文2020工会法实施细则_工会法实施细则全文2020


因为工会组织没有发生应税行为的可能,所以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没有经营性收入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偶尔有经营性收入可以到税务局申请开具并缴纳税收。经常性发放经营收入的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民间非营利组织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的

协会团体组织,非盈利,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

《中华工会法》 条为保障工会在、经济和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工会是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中企业、事业单位应上交县总工会的工会经费,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作为计算基数(以下简称基数)。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新工会会计制度取消了什么一级科目

《中华宪法》《中华赔偿法》、《中华未成年人保》、《中华工会法》、《中华- 立法法》、《中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

1、新《工会会计制度》取消了"借出款"和"借入款"科目,分别列入"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此外,新制度还删除了原“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投资基金”等科目,将其合并计入新制度“资产基金”科目。

2、并在“资产基金”科目下设置“库存物品”“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明细科目,以核算各种非流动资产。这些调整旨在适应工会组织财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3、这些变化对于工会组织的财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取消“借出款”和“借入款”科目有助于简化会计处理流程,减少繁琐的账务作。其次,将原“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投资基金”等科目合并计入“资产基金”科目。

新工会会3、对未建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安徽省高级、安徽省总工会皖工发[1997]41号文件规定,按基数全额收取(待其建立工会组织后按基数的60%返还),并按职工工资总额收取5‰的补偿金。计制度

1、新《工会会计制度》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工会组织财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而制定的。该制度取消了“借出款”和“借入款”科目,将其分别列入“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

2、同时删除了原“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投资基金”等科目,并将其合并计入新制度“资产基金”科目下设置的明细科目中。这些调整有助于简化会计处理流程、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以及加强对工会组织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

3、有助于更好地反映工会组织的资产状况,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通过设置明细科目来核算各种非流动资产,有助于加强对工会组织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2022劳动合同法细则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离不开调整劳动关系这一核心内容。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劳动合同法2022新规定,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中华劳动法》有以下新规定:

1、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

2、用人单位如果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将处以应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相关人处以500元以上,以及3000元以下的罚款;

3、如果单位使用了威胁欺诈等手法,强逼劳动者辞工的,可以申请仲裁。

除此之外,对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

一、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如下:

1、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适当体现劳动者的权利本位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本位,劳动法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

2、平等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

3、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的缔结前、缔结后或是终结后都应纳入保护范围之内;

4、基本保护。对劳动者的限度保护,也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

二、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总之用人单位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决定与员工不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员工不能胜任原来以及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需要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员工没有通过试用期的或者影响本单位的工作任务的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

劳动法2022年新规定自我保护如下工会经费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可以根据工资总额计提入费用的一种基金。一般按工资总额的2%提取,40%上缴上级工会,60%记入公司帐户,由公司用于职工。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劳动法2022年新规定如何自我保护?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总结带薪年假的天数,具体如下: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带薪年假是5天;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带薪年假是10天;3、已满20年的,带薪年假是15天;4、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法律依据:《中华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劳动法2022年新规定具体如下

1、民办非企业职工有法可依;

2、违法不签合同单位须付双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外,还应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最短须签2年,在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

4、一年期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违约金有上限,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除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劳动者违约金之外,其余任何名义的违约金都属违法;

6、单位未依法缴社保费,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劳动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法又称劳工法,泛指与劳工事宜有关的法律条文。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各国劳动法的表现形式不同,但大都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劳动就业法,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与卫生的程,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度,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保险与劳动保险制度,职工培训制度,工会和职工参加管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以及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和检查制度等。

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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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保险和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六条提倡劳动者参加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或者其他形式,参与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法律分析】

劳动法有这些新规定:1、因为工会法迎来修改,所以会进一步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利。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2、用人单位如果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将处以应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相关人处以500元以上,以及3000元以下的罚款;3、如果单位使用了威胁欺诈等手法,强逼劳动者辞工的,可以申请仲裁,尤其对于女性来说。除此之外,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劳动法》 第五条 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收入,完善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休假的新规定是什么

1、休假的新规定如下:

(1)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可以带薪年休假;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3)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4)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5)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6)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2、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除去365天再乘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二、年假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1、年休假所得月工资标准为前十二个月应得工资总额-前十二个月加班工资总额后的月平均工资。如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月应得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得工资为用人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以及其他扣款前的工资;

2、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支付,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当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平均工资标准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年休假工资,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年休假工资。

关怀认为《工会法》是否是的法律部门

8、管理经费:核算工会管理所需的账簿、表册、文具等办公费用和管理人员的补贴费用;核算工会“银行存款”账户的利息收入(冲减本科目)。

《工会法》属于法。

发明

意大利人对犹太人说:“我们在古罗底下发现了电缆,说明了我

们祖先就发明了电话通迅。”

意大利第五条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收入,完善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人:“什么?”犹太人:“什么也没发现。”

意大利人:“啊”犹太人:“那说明了我们的祖先已经发明了无

线电。”

法律法规有哪些?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2、宪法1. 刑法

《中华刑法》

3、民商事法律

《中华公司法》、《中华合同法》、《中华著作权法》、《中华企业破产法》、《中华婚姻法》、《中华- 民法通则》、《中华物权法》

4、法则

《中华劳动法》、《中华劳动合同法》、《中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职业病防治法》、《中华安全生产法》、《中华保险法》、《中华未成年人保》、《中华残疾人保障法》、《中华工会法》、《中华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就业促进法》、中华法》等

《中华行政诉讼法》、《中华民事诉讼法》、《中华刑事诉讼法》、《中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

6、行政法

《中华行政处罚法》、《中华行政复议法》、《中华行政监督法》、《中华安全法》、《中华城乡规划法》、《中华执业医师法》等

7、行政规章

《公民出境旅游管理办法》、《中华专利实施细则》、《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等

如何写好教代会提案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 紧紧围绕教学改革的内容提出提案;首先给出“提案名称”

5、程序法

【】要有提案的背景(提案的由来)

【】试验实施方案的方法、过程及初步效果,

【】优化提出提案的文本

工会经费按什么比例提取,每个企业必须缴纳吗?

新成立后,先后制定了《劳动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这些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一起,构成了广义上的劳动法。狭义上的劳动法,仅指《中华劳动法》。

企业必须缴纳工会经费,但是缴纳的时间可依据当地税局要求来进行申报缴纳,一般分为月度、季度或年度申报缴纳。缴费比例按照按工资的2%计提缴纳,总工会定期返还工会经费的一半给公司工会.

一、5%的比例是不对的,工会经费提取是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

《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新工会会计制度取消的一级科目:费的来源: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中华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外资企业应当积极支持本企业工会的工作,依照《中华工会法》的规定,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设备,用于办公、会议、举办职工集体、文化、体育事业。外资企业每月按照企业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由本企业工会依照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二、公司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提取,无权自行规定比例。

什么是工会经费?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一、工会经费的计提: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

计提工会经费: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它应付款--工会经费

二、工会经费的上缴:

按照《中华工会法》及有关规定:

(一)代收的范围

按照《中华工会法》及有关规定,应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其应上交县总工会的工会经费,属国税机关代收范围。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承包租赁企业、乡镇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以及事业单位。

(二)代收的方法

1、基数计算

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其他工资。

(三)代收比例

1、金融、保险、电力、电信等部分省属企业、事业单位,按基数的10%收取。

2、县直各企业、事业单位按基数的40%收取。

(四)交纳时限

工会经费每半年征收一次。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分别于本年7月10日前和次年的1月10日前交纳应上缴的工会经费。

(五)处犹太人:“那你知道在耶路撒冷发现了什么吗?”罚规定

各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工会经费在税前列支”的规定和《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的通知》,依法及时足额拨缴和上解工会经费。企业,事业单位逾期未交或少交工会经费的,经催交无效,国税机关可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工会法》细则第三十七条和省财政厅、审计厅、总工会皖工发[1999]18号文件规定,按日加收5‰滞纳金。

工会经费开支范围有具体规定。

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困难补助费、员工费、竞赛活动费、员工表彰费、设施费、文体活动费、教育参观费、管理经费和上缴经费。

1、员工费:核算员工的生日补贴费、员工结婚贺礼费、除个人辞职外的调离及退休员工的纪念品费、重大节日向员工发放的慰问品(金)费、直系亲属亡故、对生病员工的探视费、行政和工会的家访费、对公司老的拜访费等。

“员工费”中开支的共性费用暂定如下标准:

员工生日补贴80元/人

员工结婚贺礼费200元/人

员工退调纪念品费200元/人

员工直系亲属亡故200元/人

重大节日慰问员工费100-200元/每节日

2、困难补助费:核算对享受“低保”家庭的员工和因病致贫、大病困难、治疗期间的工伤或其它原因造成暂时困难的员工的补助费。

3、竞赛活动费:核算工会组织的和配合行政工作组织的劳动竞赛、知识竞赛、技能评比和有关安全、环保、生产、消防等各种专项专题教育活动所需的开支及奖品。

4、员工表彰费:核算对公司员工、岗位能手、生产标兵和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表彰费用。

5、设施费:核算各类设施、资产、工具器具等有形资产、设施的费用开支。

6、文体活动费:核算组织文体活动所需费用和购置文体活动器材费。

7、教育参观费:核算组织员工参观、展览、观影的费用。

9、上缴经费:核算按上级工会规定按标准上缴的工会经费。

有限公司成立1年以上,都必须到地税交纳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按照工资总额的2%提取,如果单位设立工会组织,按照工会经费总额的40%上交,60%留做工会组织经费。(这60%的必须有正式的工会经费转出,否则,留在账上,年底所得税还得调出来);单位如果没有设立工会组织,提取的工会经费必须全额上交地税。

工会经费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可以根据工资总额计提入费用的一种基金。一般按工资总额的2%提取,提取后再分配为:40%缴上级工会,60%记入公司工会经费帐户,由公司用于职工。

ps:工会经费必须有工会经费缴纳时收到的收据,才能全部在税前扣除,否则没有收据不得抵扣。06年年终汇算的新规定。

工会经费是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的。

40%工会经费缴纳给上级工会,可以由税务机关代收。60%缴入本公司工会帐户,由本公司工会自由使用。

设立工会的企业才计提工会经费

1、每月要按工资总额的2%计算提取,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2、缴纳时,按计提工会经费的40%上交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注:如果你单位执行了新会计准则,将“其他应付款”科目改为“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科目。”

2011-09-27

17:02

补充问题

新会计准则还需要计提工会经费吗?

要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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