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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文件 浙江省教育厅文件教育

丽水市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控时期中小学师生心理援助工作的通知?

当前新型冠状感染肺炎的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开展应对的心理援助和干预迫在眉睫。为积极应对防疫期间中小学师生可能出现的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和其他突发性心理状况,师生科学合理调适心理,以积极心态面对防控,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针对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开展心理援助的通知》精神,现将应对的心理援助和干预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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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武义县高中课本是人教版吗

浙江省武义县高中课本是人教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推进高中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浙江省高中课程改革将全面实施人教版教材,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浙江省武义县高中课本是人教版。

人教版教材是我国门推广的一种教材体系,其编写质量和教学效果得到了广泛认可。

老师留太多作业违法吗

布置作业是不犯法的,但是如果故意利用大量而且明显超出正常范围的作业来体罚学生,而且学生完成,情节的有可能犯法。作业太多导致作息紊乱的,扰乱学生正常生活的,可以向当地反映。建议您与学校协商处理,以求妥善解决该问题。

不过作业太多导致作息紊乱的,可以向当地反映。以浙江省为例,教育厅一直在出台政策限制作业过多的情况。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条:指导思想方面指出:“全面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准确把握作业的性质和功能,探索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有机结合,提高教师设计作业和运用作业改进教学的能力,提高学生学习的有效性,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首先可以投诉。因为目前我们的教育方面的有关文件都规定不可以对学生留太多的作业,否则就是违反规定的。

布置作业是不犯法的,但因作业太多导致作息紊乱的,可向当地反映。下发《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对中小学生的学习时间等细节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保证小学生10小时睡眠 。文件要求学校、教师、学生齐抓共管“防近”。首先依据学生学习和生活规律,按照静动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安排每天课程与活动。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 其次把“防近”和“减负”结合,严格控制考试的科目与次数,限制课外作业量。不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上课;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各年级不超过90分钟。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不得违反法律和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相互转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相互转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市、县(市、区):

为贯彻执行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增大教育的选择性,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现就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高、技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学生相互转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相互转学的必要性

高中教育阶段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职业性向分化、完成职业规划发展的重要阶段,进一步增加学生对教育的选择性,推进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相互转学,有助于促进学生更多选择适合的教育,有助于促进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有助于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职教育相互协调发展。

二、明确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相互转学要求

需要转学的普通高中学生或中职学校学生,可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中职学校或普通高中学校提出转学申请;接到申请后,中职学校或普通高中学校在有空缺学位,并依一定程序对学生高中段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后,报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同意学生转学申请。学生转学后,原就读学校应为学生发放学习证明,证明其修习时间和完成学业的情况。学生应在每学期结束之前提出转学申请。

三、科学合理地做好学分认定工作

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本校课程设置要求和学分认定办法,对转入学生已经修习完成课程,按“相同直认、相近互认”的原则进行学分认定,尽可能认定学生已经获得的学业成绩,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学习。根据学分认定情况,安排转入学生到合适的年级就读。

四、严格毕业认定和书发放

转入中职学校的普通高中学生应至少修习一年,达到中职教育毕业标准方可获得书。转入普通高中的中职学校学生完成普通高中所规定的学分,达到普通高中教育毕业标准的.方可获得书。学生应当与转入的同年级学生一起进行毕业认定,一起发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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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五、加强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相互转学工作的与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相互转学工作的,制定转学的具体政策,加强转学学生的学籍管理,落实转入中职学校学生的资助政策。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应结合实际制定相互转学相关政策,加强对转入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工作,做好课程衔接,指导学生形成个人的修习,帮助学生尽快融入新集体、适应新的学习生活。

本意见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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