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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杜林论》读后感_反杜林论的读后感

《论》读后感1500字

主义认为:是经济的集中体现,目的 服务于经济目的,即是实现目的的手 段,它决定于经济。然而杜林却认为,“关系的形式 是历史上基础性的东西,而经济的依存不过是一种作用或 特殊情形,因而总是第二等的事实”,“这些第二等的作用 本身确实是存在的而且在目前是最能使人感到的;但是本 原的东西必须从直接的中去寻找,而不应先从间 接的经济力量去寻找。”他还举了一个“典型”的例子, 即鲁滨逊用利剑迫使星期五成为奴隶,从而印证出私有制 的产生基于,在历史的发展中是基础性的东 西,从而推出“一切经济现象都应当从直接的中 去寻找本质的东西”,并声称“只要人们把分派看作 不是达到自己目的的出发点,而仅仅把它当作达到糊口目 的的手段,那么,不管这些人看来是多么激进的 和革命的,他们总是包藏着一部分隐蔽的反动性。” 很显然,杜林在论述时把和经济的全部关系都弄 颠倒了。 2 对于杜林的错误观点,在《反杜林论》中用了 三章的篇幅进行了驳斥。 首先,从分析杜林的“典型”例子——鲁滨逊 奴役星期五入手,对鲁滨逊奴役星期五的目的作了论述。 认为,星期五既然是被迫作为奴隶或单纯的工具去 从事经济的服役,而且也只是作为工具被养活,那么,鲁 滨逊必须能够使星期五以他的劳动所生产的东西,多于鲁 滨逊为维持他的劳动力所不得不给他的以外还要有剩余。 这样,鲁滨逊才能从对星期五的奴役中得到好处,也只有 这样,鲁滨逊才会去奴役星期五;如果鲁滨逊从对星期五 的奴役中得不到任何好处,甚至于他还不得不为维持星期 五的劳动而付给星期五生活资料,那么,鲁滨逊是不 会去奴役星期五的。也就是说,鲁滨逊奴役星期五的根本 目的是获取经济利益。如此,鲁滨逊奴役星期五造成了一 种把“分派看作不是达到目的的出发点,而仅仅把它 当作达到糊口目的的手段”,按杜林的逻辑,这是一种隐 蔽的反动性,逻辑的起点与结论相矛盾。因此,认 为,这则例子说明“仅仅是手段,相反地,经济利益 3 是目的。”目的比用来达到目的的手段要基础的多,因而 在历史上,经济关系的方面要比关系的方面基础的 多。一句话,经济是基础,包括是手段,为 经济服务。 其次,认为,鲁滨逊之所以能“手持利剑”把 星期五变为自己的奴仆,除了“利剑”之外,他还必须具 备两个基本条件:,星期五劳动所需的工具和对象; 第二,维持星期五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产生这两个条 件的前提都是生产力的发展。如果是在原始生产力条 件极其低下的情况下,星期五所生产的生活资料不足以维 持其生存或除维持其生存以外无任何剩余,那么星期五是 不可能成为奴隶的。只有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个人的生产 除了满足其基本的生存条件之外还有所剩余,也就是说, 出现了剩余产品,而且这种剩余产品还必须是私有 的,分配不平等的,只有这样,奴隶制的出现才会成为可 能。但要使奴隶制在整个得到推广,成为一种占统治 地位的生产关系,则还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指 出,使用奴隶所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即拥有当时超过平 4 均水平的剩余产品,也许可以通过掠夺来实现,但在 被掠夺之前,这些财产首先是必须存在的,也就是说,必 须先生产出来,因为并不能制造财产,它只能改变财 产的占有状况。由此,得出结论,只有当经济发展 到一定水平时,劳动力才获得了价值,奴隶制才有可能产 生,奴隶制出现的全部过程都是由纯经济原因引起的,与 无关。 再次,作了一个假设,如果有朝一日星期五手 握装有实弹的站在鲁滨逊的面前,那么关系就应 当被颠倒过来,不是鲁滨逊奴役星期五,而是星期五奴役 鲁滨逊。在这里,指出,不是单纯的意志行为, 不是谁想用就用的,它要求有促使意志行为实现的十分现 实的前提,特别是工具,而在这其中,较完善的战胜较不 完善的。那么工具从何而来呢?很显然,生产出来的。所 以得出结论:“较完善的工具即一般所说的武 器的生产者,战胜较不完善的工具的生产者;一句话, 的胜利是以武器的生产为基础的,而武器的生产又是 以整个生产为基础的,因而是以经济力量,以经济状况, 5 以所拥有的物资资料为基础的。”一句话, 决定于经济基础。 第四,通过对“目前的”的发展历史的分 析,认为“的全部组织和作战方式以及与之相关的胜 负,取决于物质的即经济的条件,取决于人和武器这两种 材料,也就是取决于居民的质与量和取决于技术。”从而 再一次指出的本原是经济力量,“在任何地方和任何 时候,都是经济的条件和资源帮助取得胜利,没有它 们,就不成其为。”再一次证明了经济决定 。 第五,通过论述私有财产在历史上的产生,深 刻地驳斥了杜林“对自然界的统治,是以对人的统治为前 提的”的错误观点。私有财产和阶级并非是历史上一开始 就有的,它们都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出现的。随着生产 力的发展,先是出现了剩余产品,剩余产品的出现促进了 商品交换,随着子女继承财产的父权制的出现,财产开始 向家庭集中,使家庭逐渐成为一种与氏族相对立的因素, 随着家庭显贵的出现,王权萌芽的出现和氏族内部贫富 6 距的扩大,阶级也就随之而产生了。很显然,私有制、阶 级的出现是经济发展的结果,而不是前提。 第六,针对的历史作用问题,反驳了 杜林的“无益论”,指出在历史上起到非常革命 的作用,“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的旧的助产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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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读后感

费尔巴哈的《提纲》是一份透露着新世界观萌芽的天才大纲。正是它的问世,才标志着主义哲学开始形成。

全文由11条大纲构成,全都紧紧地围绕着“实践”这个中心,强调实践的决定性作用。费尔巴哈由于不理解实践的概念和意义,因此他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思想是直观的、非实践的,这导致他在历史领域无法摆脱唯心论的巢臼。正是对费尔巴哈进行了扬弃,在提纲中主要提到这样几个观点:旧唯物主义是没有把事物、现实等当作感性活动当作实践;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是一致的,都是实践;人是一切关系的总和,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得到现在大量被引用的关于实践的理论的雏形。

扼要的提纲勾画出这样一个有异于先前哲学家所确立的“人”:这个人与其周围的一切的联系都是一种东西——即是实践。这个实践是最广义的,它涵盖了“化了的人类”的一切活动,包括自然人体对周围环境的作用以及环境对人的作用,以及人的思维。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实践本身就代表了一个辩证唯物主义的观念:人的一切活动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可以作为一个外在因素而作用于他人,而同时又是具有主观能动性,有特殊的感性和情感,因此,人的客观真理性仍然需要通过来实践证明。很明确地写到:“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真理作为人的思维的经验性的东西是要靠实践来证明的。

认为:人的一切活动都可视为实践,实践乃是的存在或者实在。实践即是存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实践决不是停留在书本和理论上的夸夸其谈,并不是如青年黑格尔派在思辨哲学上的纠缠不清。因此,实践也就是我们理解整体思想的必由之路,是理解整体思想的一把的钥匙。有人径直地把的哲学称为“实践主义”(Practicali)。所谓“主义”(-i),就是一种学说或信念;所谓“实践主义”,就是一种关于实践的哲学学说和对于实践的理论信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一度自称他们的哲学为“实践的唯物主义”),但在今天,“实践唯物主义”实际上已成为八十年代以来主义哲学原理研究当中的一个特定流派的称谓。

在看来,实践被界定为有着“主观”、“能动”内涵的“人的感性活动”,亦即人的对象化活动。对象化意味着人的预期目的在其存在对象上的实现,即包含着人化的意味。实践既然有了人的对象化,也便有了主体性的意味,因而实践决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和思辨哲学上,更多的是性和人的主体活动当中。他不像费尔巴哈那样回避主体的人的活动与作用,而是使问题又回到主体的能动方面。他认识到,只有在主体感性的参与下,才有认识的发生,否则就不可能建构起任何认识论。为此,把人的活动“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另一方面,也决不是象黑格尔那样,把主体感性束缚在思想和观念所决定的范围,而是把主体的人的活动理解为感性的物质活动,即对象性的活动。他说:“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这样,按照所提供的思维方式,实践活动被赋予一身二任的品格,既体现了认识活动的主体性原则,同时也体现了认识活动的客体性原则,从而使主体感性在实践中获得了自身的完满统一。

这个广义的实践与“性”是密切相关的,这是因为人的任何认识活动所面对的任何“客观对象”实际上都已经处在实践的“域内”,因而都总是已经有人的“主体能动性”参与其中了。我们确实可以在认识过程中尽量去排除不同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的干扰,努力争取“主观符合客观”,把握客观规律;但我们却无法将人的存在、为满足其需要的活动从客体对象中排除,因为任何客体对象都只能是在人的自为存在背景上面呈现出来的。因此,当我们谈到任何一个客观对象时,它的所谓“客观性”,只是相对于我们“当下的”意识而言,即它是于“这一次”的意识,先于“这一次”的认识而存在的;但它仍然是在实践域内。而意识同样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因而客观对象仍在此前的意识域内,即最终不可能于意识、外在于意识。于是无论如何,在一定意义上,我们所寻求的客观规律就已经具有了某种“实践的规律”甚至“意识本身的规律”的意义了。

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是的成员,所以个人的活动应该且必然化。从现实的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的每个个体的活动都具有性,这是它的本质属性,虽然我们依然还有相对孤立的生活。作为单一个人,活动的空间和时间,接触的人和事,相对来说是比较局促狭小的,这样的生活如果没有着意去拓宽就会变得僵化,人身处于当中,活动却局限于的一个微小的角落,显然人只是这沧海一,晦朔相比于春秋。

在此,我们强调人的认识对象与人的存在的不可分离性,这并不会影响客体对象及其规律的客观实在性。恰恰相反,我们是把“客观实在性”从旧哲学所想象的纯粹自在的领域归还于人的现实实践之中。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最根本的而且的“实在”。既为“实在”,就有一个需要、也能够对之加以认识和把握的问题,也就有一个认识是否符合对象、正确地呈现对象的问题。因而作为“求是”对象的规律,也同样表现为本质特性、客观联系等等,也同样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但这里的“本质”,是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内在特性;这里的必然性、规律性,是人的活动内部以及不同活动之间的内在必然关联。哲学中有所谓“理在事中”,强调的就是规律乃是人之“实事”中的“理”。

为此,我们需要以高远的视野把宇宙浓缩,把活动放到更广阔的现实中去,这个活动包括间接的和直接的,间接的方式是通过各种媒介获取海量的信息,直接的方式指亲身实践,尝尝梨子的滋味,前者主要是“读万卷书”,当然在日新月异的今天不止是是读书了,后者主要是“行万里路”,自然也不仅指行路一途,通过两种方式互相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可以使得我们的思维更加的全面、灵活、精深,使我们的实践活动更加合乎科学,更具革命性。

在文中提到:实践是革命的。而一条纲要引起了我的共鸣:“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实践把居于能动与主导方面的主体和居于依据与基础方面的客体联结起来,形成了改造与被改造关系,它改造着自然界,改造着,改造着人们之间的关系和人自身。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没有实践,就没有历史的进步和人自身的进步。

的全部思考既是围绕“改变世界”——即“实践”而展开,而不是对思想史上某种问题作纯学理的逻辑推演,因此,一切认识与思考都必须围绕实现目标所需要的实践而展开。“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很早就用这句话明确地表示了他对“离开实践的思维”不感兴趣。这是一个肩负“改变世界”使命的人自然而必然的思维倾向。

我认为我们的实践应该以“致用”为目标和归宿,即必须以能作用于原有的实践结果为目标,对现实的人生和全人类从物质或精神两个方面有益处为衡量标准,“生活的理想是为了理想的生活”,任何无助于现实生活向前、向上的改变不应看作有效的实践,比如“永动机”只是天才的幼稚的火花,终于会在现实面前破灭。在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中,必然要发生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关系。认识关系在改造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又作用于改造关系。我们从外界择取种种信息,先把它们内化为自己的认识、思维甚至理论,然后知道我们自身的行为实践,反馈、反作用于活生生的现实环境中。前者是自身思维、精神部分的革命,也就是“解释世界”,后者是非自身思维方面的现实行动,我把它理解为改变世界;只有把“主观能动性”和“现实作性”两者结合,实践才可以说是完整的,具有真正改变现实的革命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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