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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_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电子税务局,点击申报情况查询。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第二步、点击【申报结果查询】进入。第三步、选择申报期限,点击【查询】,查看结果。

你可以先打开电子税务局软件,点击查询业务点击申报查询,在该页面有一行财务报表查询,点击进入后,选择要查询的日期即可。

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这几天社保怎么申报不来,可能是以下原因1.是网络保障或系统故障问题;2.是缴费人没有办理参保登记;3.是缴费人没有选择缴费档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4.是对网上税务局暂未开通申报缴费功能的,建议缴费人通过其他渠道申报缴费,具体请缴费人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出现此类提示,可能是由于您的参保地区或参保身份发生变更未进行登记,您可咨询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了解如何办理。具体解决方法如下:

1、您未在社保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需要前去办理;

2、您当地对您这部分人群尚未放开缴费限制(如有的地方没到当地的集中征缴期),尚不能缴费;有的需要到社保医保部门变更身份 ;

3、办理的参保登记信息未传递到税务机关,请咨询经办机构或税务机关进行确认;

4、您去年缴纳过,但仍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的情况,主要依据各地政策

国税定额发票网上申请增量的步骤如下:(以福建省网上税务局为例)

1、进入福建省网上税务局,点击“登录”。

2、之后弹出登录页面,点击“用户登陆”。

3、 跳开的界面上方显示出企业的名称、税号及状态等。点击“涉税文书”-“涉税事项办理”。

4、跳转到如下界面,界面上是涉税事项,点击“发票”-“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办理”。

5、可以看到发票上申请表,点击发票种类代码、发票种类名称下方的增加即可。

6、 点击“保存”,再点击“附送资料”。

7、出现如下界面后,点击“选择文件”。

8、点击本地上传或手机上传,根据提示上传相对应的资料即可。

9、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

10、审核通过后带上申请人购票员的身份证原件和税盘去当地税务局自助机上发行后领取发票即可。

扩展资料

普通发票增量审核内容

1、企业提出发票增量书面(打印)申请。(内容:目前主要从事实际的生产经营项目及申请增量前三个月的应税销售收入、实际入库的增值税额和税负情况,同时需提供前三个月的发票月使用量及申请增加数量)。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购票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5、如是“重点税源企业”需提交《绿色通道证书》复印件。

6、《普通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一式一份(税务机关提供)。

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操作步骤:

浏览器:电脑端:macbookpromos14打开google版本92.0.4515.131

第一步:申请,纳税人从电子税务局进行发票核定申请(增量或者增限),登录电子税务局—“发票办理”—“发票票种核定”—选择需要的发票—保存。

因系统审核存在风险异常提示的,如高风险异常指标(1、2)、存在大量作废发票、欠税、低风险纳税人不得申请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如纳税人仍需进行票种核定申请,请选择“再次申请”,流程将转人工处理环节。请您根据系统提示输入准确的联系方式信息,税务机关将在规定工作日内与您联系处理发票申请事宜。

第二步:审批:纳税人申请进入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等待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进行票种核定修改,修改后在开票软件进行同步。

第三步:开票软件操作,现在纳税人无需带税控设备前往大厅进行变更发行,只需要在家里打开开票软件进行操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第一条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当日办结(首次领用一般情况下每月核准5份发票):

(一)纳税人的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已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未办理实名制采集的不予发售发票)。

(二)纳税人有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求,主动申领发票;

(三)纳税人按照规定办理税控设备发行等事项。

操作步骤:

浏览器:电脑端:macbookpromos14打开google版本92.0.4515.131

第一步:申请,纳税人从电子税务局进行发票核定申请(增量或者增限),登录电子税务局—“发票办理”—“发票票种核定”—选择需要的发票—保存。

因系统审核存在风险异常提示的,如高风险异常指标(1、2)、存在大量作废发票、欠税、低风险纳税人不得申请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如纳税人仍需进行票种核定申请,请选择“再次申请”,流程将转人工处理环节。请您根据系统提示输入准确的联系方式信息,税务机关将在规定工作日内与您联系处理发票申请事宜。

第二步:审批:纳税人申请进入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等待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进行票种核定修改,修改后在开票软件进行同步。

第三步:开票软件操作,现在纳税人无需带税控设备前往大厅进行变更发行,只需要在家里打开开票软件进行操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第一条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当日办结(首次领用一般情况下每月核准5份发票):

(一)纳税人的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已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未办理实名制采集的不予发售发票)。

(二)纳税人有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求,主动申领发票;

(三)纳税人按照规定办理税控设备发行等事项。

普通发票增量审核内容

1、企业提出发票增量书面(打印)申请。(内容:目前主要从事实际的生产经营项目及申请增量前三个月的应税销售收入、实际入库的增值税额和税负情况,同时需提供前三个月的发票月使用量及申请增加数量)。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购票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5、如是“重点税源企业”需提交《绿色通道证书》复印件。

6、《普通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一式一份(税务机关提供)。

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怎么登录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支持网页版、微信版和安卓、苹果APP版等多种客户端访问模式。下面介绍网页版、微信端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新用户注册、登录方法。

系统环境要求

一、

点击页面右上角【注册】或者选择“自然人业务”实名用户登录后,点击“登录”按键下方的【用户注册】。

首先进行“实名注册”,支持三个渠道: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

打开微信或者支付宝扫描上图的二维码,按照提示信息完成实名注册。其中微信扫码支持居民二代身份证,支付宝扫码支持居民二代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注:二维码需要系统实时刷新生成,这里的二维码仅作说明用。1.二代身份证采集实名采集类型选择“中国大陆居民”,进入到证件上传界面,如下所示:

根据提示,完成身份证正反面照上传操作,点击“下一步”,进入到实名认证界面,根据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如下所示:

点击“开始认证”,则跳转到认证服务界面,点击“同意并认证”则进入到认证环节,若非本人操作,则提示“身份验证失败”如下所示:

点击“同意并认证”则进入到认证环节,若本人操作,则进入到活体认证环节,根据操作提示,眨眼即可完成认证,待返回后,自动跳转到实名采集界面,并提示采集成功,点击“确定”按钮,会返回到小程序首页。至此,采集完成。 2.

将所有带*号的地方填补齐全,点击开始认证,即可完成实名认证流程和实名采集流程。 (二).微信公众号 微信关注【福建税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实名注册】,按照提示信息进行实名注册。长按页面二维码图片,点击【识别图中二维码】,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

进入“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服务】-【实名注册】菜单,进入实名注册页面。

(1)居民二代身份证件实名采集步骤同“(一).电子税务局 1.居民二代身份证采集”。 (2)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的,实名采集类型选择“中国港澳台居民、华侨”,进入实名采集页面,如下图所示:

(三).支付宝小程序 支付宝APP搜索【福建税务】,进入【福建税务】小程序-->【实名采集】,按照提示信息进行实名注册。

支付宝实名采集支持居民二代身份证和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实名采集步骤同“(一).电子税务局”。 注:实名注册后,若需要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您需要在电子税务局登录模块中【自然人业务】下【找回密码】功能,按照提示信息完成信息填写及登录密码设置。 二、新办纳税人身份信息确认及其他主要业务办理

已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或“两证整合”登记的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对税务机关依据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享的信息进行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确的信息进行更正。系统提供集成登记信息确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含税务UKey发放)、发票领用、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关联性业务的套餐式办理功能。 通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业务”登录入口以个人身份先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确认。如果电子税务局用户密码忘记或者是从办税服务厅进行实名采集的用户,可通过点击“自然人业务”界面中的【找回密码】,根据提示操作,设置登录密码。 选择【证件号码登录】,输入个人实名证件号码和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录】后,输入实名人员采集时录入的本人使用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并在界面中输入。

用户、短信验证码均验证通过后,进入自然人办税界面。

选择左侧菜单区域,进入“套餐业务”--“新办企业套餐”。

系统自动带出经办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即当前登录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2)录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法人身份证件号码、验证码,点击“我已阅读用户须知,开始办理”按钮,进入填表页。

注:个体纳税人受理完成新办企业套餐后需要提交定期定额户定额核定申请。 请确认您单位已提前完成以下事项:新办商贸企业法人请进行实名采集后办理本项业务。 #3p4#.录入信息确认表 表单初始化时系统调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传递的登记信息。纳税人按照系统提示确认、录入相关信息。

注: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需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再到电子税务局进行变更确认。 2.录入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表 录完登记信息确认表后,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按钮,进入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录入页面,表单初始化时根据大部分企业的选择结果,预填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请按实际情况填写。

3.填写银行账户信息及委托扣款协议 录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后,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按钮,进入银行账户信息及委托扣款协议录入页面,纳税人需录入银行账户信息,并且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签订三方协议。请按实际情况填写。 另外,需要纳税人在套餐办理进度跟踪页面,查签并打印《委托扣款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前往开户银行签订协议书,然后选择在线验证,完成三方协议签订。

同时,可支持纳税人在线申请银行账号,通过点击“马上申请”按钮,进入银行账号在线申请流程。 4.填写纳税人资格类型登记 录完银行账户信息及委托扣款协议后,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按钮,进入纳税人资格类型登记录入页面,表单初始化默认选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如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填写相关信息。其中,纳税人类别根据注册登记类型自动带出,不可修改。请按实际情况填写。

注:“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必须选择“是”,否则校验会不通过。 5.填写发票核定及申领表 录完纳税人资格类型登记后,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按钮,进入发票核定及申领录入页面,表单初始化申领发票默认选择“否”。纳税人如选择“是”,需填写如下信息: 票种核定部分,纳税人可以勾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两联)、(五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六联)”,可选择单份发票开票限额“十万元”、“万元、”、“千元”、“百元”,可申领份数不超过25份(此处“申领数量”=“每月最高购票数量”=“持票最高数量”)。 纳税人选择专用发票后,可选择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在推送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后,由系统自动触发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的流程,并在核心产生待办任务。 发票业务在套餐受理通过后,需税务人员在核心征管系统审批通过后生效。纳税人在“发票核定及申领”审批通过后,可以前往大厅领用发票,也可选择发票邮寄(到付),可领用数量以申请时填写的“申领份数”为准。

注意:1、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25份以内,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50份以内。可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发起申请,超过上述标准的,请在办税服务厅领取发票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第四条“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本地区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普票”)、纸质专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

根据系统提示,确认完收件地址信息后,点击“保存”返回发票申领界面,点击右上角“提交”完成新办企业套餐申请,系统生成回执页。 可查询套餐办理进度,如下图所示。

注:请复制保存回执页中的流水号,可根据流水号快速查找业务受理人员、快速查找待办任务。

三、 其他企业业务办理 通过“自然人业务”对纳税人信息身份进行确认完成后,即可通过“企业业务”入口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日常纳税申报等企业业务,如下图所示:

“企业业务”登录时系统需要先对办税主体进行企业身份验证,再进行办税人员身份验证,首次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的市办税主体可通过系统首页中的“找回密码”设置企业账号初始密码。 为保障纳税人安全数据安全,系统仅允许已经在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进行过实名认证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通过已采集的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通过短信验证的方式设置企业账号新密码。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社会信用代码和密码,再输入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系统验证通过后进入办税人员个人身份验证页面,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有多个办税主体的,系统进入企业办税主体选择界面。

选择办税主体后,进入办税人员选择界面,系统展示已实名认证过的办税人员(含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领票员)。

选择办税人员后,进入办税人员身份验证界面,系统提供短信验证、微信扫码验证、微信/支付宝刷脸验证等多种验证方式。

验证通过后,进入所选企业主体办税桌面。

注意:若需要为不同办税主体办理业务时,需要完全退出当前登录后重新进行企业身份、个人身份验证并通过后才能进行其他办税主体的业务办理。 截止2021年5月31日,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用户管理、纳税申报、发票办理、证明开具、出口退税等332个功能,政策咨询电话12366,电子税务局操作操作咨询电话4009912366,也可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首页右上角“帮助”页面,使用不同途径进行相关咨询。

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办税缴费等功能使用请参阅

四、 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微信端应用) “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为手机微信端应用程序,支持安卓、IOS系统。

初次登录微电子税务局用户均以游客登录模式预览微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在本登录模式下,可以使用使用12366智能咨询服务,如需办理业务则需要登录实名账号。 #3p4#.操作说明 扫描“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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